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郑州市二七区科学技术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索 引 号:786213728/2017-00124主题分类:组织机构/机构职能/机构职能
发布机构:二七区文电科关 键 词:组织
文    号:二七政办〔2015〕24号成文日期:2015-11-23发布日期:2015-11-23
体    裁:通知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郑州市二七区科学技术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郑州市二七区科学技术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区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2015年11月23日       

 

郑州市二七区科学技术局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二七区委 二七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二七区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二七发〔2015〕2号),设立郑州市二七区科学技术局,为区政府工作部门。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科技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区科技发展和科技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全区科技创新体系建设。

(二)负责编制全区科学技术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全区科技促进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

(三)负责全区科学技术研究与开发经费的管理与使用,通过年度科技计划项目立项,完成财政性科技资金分配;研究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措施;优化科技资源的配置。

(四)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负责高新技术产业化及应用技术的开发与推广工作;支持科技研发机构发展,构建创新驱动发展环境,推动企业技术进步;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产学研结合的政策措施,指导、推进科技成果转化。

(五)负责全区专利政策法规宣传、知识培训、专利促进和保护工作;协助上级知识产权局做好专利执法工作。

(六)负责全区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工作,做好科技项目的密级审查和保密工作。

(七)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科普工作计划,做好全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

(八)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防震减灾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辖区地震宏观异常的排查、落实工作。

(九)指导、协助、督促区有关单位做好防震减灾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地震应急救援演练等工作。

(十)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本行政区域的地震应急预案,制定本部门的地震应急预案,负责辖区地震应急预案的报备管理工作。

(十一)承办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区科学技术局设4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负责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基层组织建设;负责党员的教育、发展和管理工作;负责党建各项工作的落实;负责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宣传报道工作;负责纪检监察、党务政务公开和党风廉政建设;负责统战、老干部、工会、共青团、妇联工作;负责全局机关的服务、协调、管理、承办会议等工作,督查督办机关日常行政事务工作;建立健全机关各项规章制度并督促落实;负责机关会务、文秘、机构编制、人事、财务、接待、档案、机要、印鉴、保密、工资、后勤、考勤、人才、信息、依法行政等工作;负责固定资产的登记管理工作;负责网站平台的维护更新等信息化工作;负责全局目标绩效考核工作。

(二)科技科

负责各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的推荐和管理工作;负责市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的培育和推荐;负责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企业培育,高新技术企业、产业及科技服务业年报和相关统计工作,并做好产学研合作相关工作;负责市级以上科技进步、科技创新考核、各级各类科技成果、奖励推荐;负责招商引资、节能减排、科技交流与合作等其他综合性工作。

(三)知识产权办公室

落实上级知识产权发展政策;负责全区专利宣传、保护、配合执法工作;负责全区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归口管理技术合同的认定、初审、登记和统计工作;培育、推荐技术转移服务机构;负责创新创业综合体、孵化器(创业园)协调指导及服务。

(四)地震办公室

负责区防震抗震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执行上级地震部门对防震减灾工作的指导和安排部署;做好地震宏观异常的排查、落实工作;指导、协助、督促有关单位做好防震减灾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地震应急救援演练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本行政区域的地震应急预案,制定本部门的地震应急预案,做好辖区地震应急预案的报备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科普工作计划,做好全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组织实施防震减灾日、科技活动周、三下乡等科普宣传活动。

三、人员编制

区科学技术局机关行政编制5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

纪检(监察)、机关党组织按有关规定设置。

四、其他事项

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五、附则

本规定由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1月2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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