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71141/2015-00002 | 主题分类:组织机构/机构职能/机构职能 | |
发布机构:二七区人社局 | 关 键 词:职能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5-11-23 | 发布日期:2015-11-23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起草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统计和信息工作,建立完善统一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络和信息服务系统。
(二)拟订全区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制定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办法并实施监督,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全区促进就业工作,拟订全区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和公共创业服务体系,建立健全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按规定承办接受大中专毕业生事宜,落实有关人员调配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办法,促进人力资源开发利用。
(四)负责全区就业、失业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拟订全区经济结构调整中涉及职工安置权益保障的有关规定,保持全区就业形势稳定。
(五)会同有关部门落实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全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机制;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贯彻执行郑州市最低工资标准的有关政策及企业工资指导线,公布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
(六)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全区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办法;参与人才管理和全区高层次人才引进、选拔和培养工作;制定全区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规定;负责全区职称改革工作。
(七)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全区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落实全区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八)负责全区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负责政府奖励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落实国家荣誉制度。
(九)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农民工工作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落实有关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协调指导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和仲裁工作;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
(十一)负责全区引进国外智力工作。
(十二)承办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