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53330/2015-00001 | 主题分类:组织机构/机构职能/机构职能 | |
发布机构:二七区淮河路街道 | 关 键 词:机构,职能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5-11-24 | 发布日期:2015-11-24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淮河路街道办事处作为二七区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行使行政管理职能。
1、在街道党工作的统一领导下,行使区人民政府赋予的权力,负责本辖区的行政管理工作。
2、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3、依法参与城区建设和管理,协助搞好城市规划管理、市政公用设施管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绿化美化、环境保护、城市防灾等工作。
4、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做好外来人口管理、青少年教育和武装工作,维护社会安定团强。
5、积极发展社区服务业,发展多元性的街道经济,不断壮大街道经济实力。
6、落实人口计划指标,加强流动人口的计生管理工作,搞好计划生育工作。
7、做好社区教育、文化、体育活动的组织指导、协调工作。
8、做好拥军优属和社会救济等基层社会保障工作,维护老人、妇女、儿童和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9、协助做好侨台事务、离退休人员管理等工作。
10、指导社区居委会工作,扶持居办经济实体,帮助社区居委会解决实际困难,及时向政府反映居民的意见和要求,处理群众来信来访。
11、承办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