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50860156/2015-00080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
发布机构:郑东新区龙源路办事处 | 关 键 词:政务,公告 | |
文 号:龙源办〔2015〕60号 | 成文日期:2015-11-24 | 发布日期:2015-11-24 |
体 裁:通知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各村、各科(室),各有关单位:
现将《龙源路办事处深化文明城市创建,开展十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5年11月24日
龙源路办事处
深化文明城市创建开展十项整治工作
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依照郑东新区《深化文明城市创建开展十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我办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以创建为民、制度管理、齐抓共管、落细落实为基本原则,坚持“文明河南,郑州先行”,严格落实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的目标责任、检查监督、考核评价、奖励处罚等制度,固强补弱,不断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促进我办文明程度持续提升,为郑东新区建设提供思想支撑和精神动力。
二、时间安排
9月15日—12月31日
三、主要任务
紧紧围绕《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和省文明办《对郑州市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2014年度复查情况的反馈意见》,在全面抓好各项目标任务落实的基础上,狠抓薄弱环节,重点抓好以下十项整治:
(一)大气(环境)污染整治
主管领导:吕 恺
牵头单位:城市管理办公室
责任单位:执法局龙源路中队、各网格
开展环境保护主题活动,大力宣传生态文明理念,推进生活方式绿色化。以整治建筑工地扬尘、燃煤锅炉排放超标、汽车尾气排放超标等为重点,确保天蓝、水清,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标;主要污染物年日均值达标。
整治标准:
1.城市空气质量
①全量优良天数比例≥80%,或《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年度考核等级为优秀;②无露天烧烤、乱排油烟现象。
2.饮用水卫生
①城市建成区内未出现黑臭水体;②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按国家规范划分保护区,且水质达到Ⅲ类;③城市市辖区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连续三年上升,或达到70%;④城市市辖区劣于V类水体断面比例连续三年下降或无劣于V类水体。
3.环境管理
①未被环保部挂牌督办或无区域、流域限批;②无因本市市域内环境污染事件造成本地或其他地区饮用水源地污染并停水事件。
4.公众参与
开展环境保护主题活动,大力宣传生态文明理念,推进生活方式绿色化。
5.环境整治
防止城市污染向农村转移,帮助治理农村面源污染。
(二)交通集中整治
主管领导:李海亮、池泽坪
牵头单位:党政办公室
责任单位:城市管理办公室、龙源路派出所、执法局龙源路中队、综合治理办公室、各网格
以“主次干道畅通无阻、交通违法明显下降、停车秩序明显改善、市民出行更加方便”为标准,以机动车、行人、非机动车交通违法和车辆乱停乱放为重点,抓好文明交通集中整治。
整治标准:
1.市民交通行为
①主次干道、商业大街:车辆行人各行其道;无行人乱穿马路、翻越隔离栏现象。②主要交通路口:车辆行人各行其道;机动车在有信号灯和人行横道处让行;无闯红灯,乱穿马路现象。③乘客自觉遵守秩序,排队候车,依次上下车,无拥挤、争抢座位等现象。
2.交通秩序与管理
①交叉路口无严重阻塞,确保机动车辆在1个交叉路口3次绿灯显示时间内能顺利通过;②无非法营运车辆,无争抢客源现象,长途客运车辆无私设站点、倒客卖客现象;③交通路口安装交通信号灯,且功能完好;④中小学校门口有安全设施,停车规范,秩序良好。
3.道路名称与主干道设施
①道路名称、公共图形标志规范,设置合理,符合国家标准;②机动车道无被侵占、毁坏现象,路面无明显坑洼积水;③人行道平整畅通,道板、护栏等设施完好,无损坏占用现象。
4.主次干道
①主干机动车道无被侵占、毁坏现象;②主干道装灯率l00%,亮灯率99%;③城市道路的人行道、非机动车道连续、平整、无损坏和被违规占用现象;④行人过街、机非分离、人车分离等安全设施配置完整。
5.城市主要道路的盲道、缘石坡等无障碍设施不被挤占,能正常使用。
6.严厉打击治理黑垃圾车。
(三)市容市貌集中整治
主管领导:王光辉
牵头单位:执法局龙源路中队
责任单位:城市管理办公室、各网格
以市容环境整洁有序、净绿靓美为标准,以背街小巷、城郊结合部、建筑工地、集贸市场、出入市口为重点,对市容市貌进行集中整治。
整治标准:
1.城市整体环境面貌
①规划合理,公共建筑、雕塑、广告牌、垃圾桶等造型美观实用,与居住环境相和谐,能给人以美的享受;②绿地、广场等公共场所气氛祥和;③街道、和农贸市场等卫生整洁。
2.主要大街和重点地区面貌
①无违章搭建现象,门前责任制落实到位;②无违规违章占道经营现象,卫生状况良好;③无盯人拉客、盯人散发小广告现象;④无乱张贴、乱涂写、乱设广告牌和单位铭牌现象;⑤建设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并有效运行;⑥街巷道路路面硬化,装灯率l00%,亮灯率95%以上,排水设施完善;⑦路面硬化、平整,无明显坑洼积水,排水设施完善,无露天排水沟渠。
3.市容环境卫生
①生活垃圾每天清运,确保场地清洁,倡导“垃圾减量分类”,生活垃圾定点投放、分类收集、定时清运;②垃圾车(容器)完好整洁,无溢、跑、冒、漏、滴现象。
4.占道经营
依法加大对城区乱搭乱建的临时棚亭、违章建筑拆除清理工作力度,取缔流动商贩、店外店,集中解决城市街道烧烤、夜市、乱搭乱建、乱挤乱占、乱贴乱画等问题。主次干道、背街小巷、集贸市场、主要大街和重点地区(指主要商业大街、大型广场、公园、火车站、公交枢纽等公共场所)及社区公共道路无违章搭建和占道经营现象。
6.园林绿化
对绿地、道路绿化实行精细化管理。
(四)建筑工地环境卫生集中整治
主管领导:方 亮
牵头单位:土地和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
责任单位:城市管理办公室、执法局龙源路中队、党政办公室、各网格
以改善进城务工人员居住条件为重点,加强对城区内所有建筑工地的集中整治。
整治标准:
1.进城务工人员的居住条件符合要求:宿舍内净高不得小于2.4米,走道宽度不得小于0.9米;每间居住人员不得超过16人;宿舍内的床铺不得超过两层,严禁使用通铺;施工现场宿舍必须设置可开启式窗户;宿舍内应设置生活用品专柜。
2.强化城区建筑工地管理,杜绝建筑材料乱堆乱放。
3.建筑工地创建文明城市氛围良好。
4.亿元国内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控制在政府下达的控制指标以内。
(五)窗口单位集中整治
主管领导:金彦伟、邵伟忠
牵头单位:纪检监察室
责任单位:社会事务办公室、综合经济办公室、城市管理办公室、龙湖工商所、龙源路派出所、执法局龙源路中队、各网格
以医疗、车站、重点区域、公共服务单位、商业零售等全国文明城市考核的窗口行业为重点,强化窗口行业规范化管理服务,深入开展创建文明行业活动,大力推进行风建设。
整治标准:
1.医疗
①医院整体环境整洁,导医标识清晰,主要收费项目公开;②挂号、收费、发药等服务窗口排队等候不超过15分钟;③医务人员按规定着装,佩戴工号,衣帽整洁,准时到岗到位;④医务人员文明用语,杜绝服务禁语,无收受“红包”、开“大处方”现象,无医疗责任事故发生;有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查阅投诉处理记录)。
2.商业零售
①营业员文明用语,礼貌待客;②消防安全设施完好;③开展行业诚信建设,服务承诺制度公示;④无假冒伪劣、“三无”、过期商品;⑤有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查阅投诉处理记录)。
3.车站
①车站广场无拉客、贩票行为发生;②排队购票,秩序良好;③设施(垃圾箱、厕所、标示牌、广播、休息处、服务台、座椅等)完备、功能良好,站容车貌整洁;④售票窗口售票员不擅自离岗,礼貌待客,服务快捷;⑤在醒目位置设置咨询、投诉窗口和投诉电话;⑥有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查阅投诉处理记录)。
4.银行
①环境整洁,设施齐全;②各类业务服务指示牌准确到位,柜外有客户休息场所、意见簿;③设置“1米线”或叫号系统;④工作人员坚守岗位,服务文明、快捷;⑤有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查阅投诉处理记录)。
5.邮政
①营业场所环境整洁,设施齐全;②工作人员着装统一,服务规范,态度良好;③公开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办事制度;④有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查阅投诉处理记录)。
6.电信
①营业场所环境整洁,设施齐全;②工作人员着装统一,服务规范,态度良好;③公开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办事制度;④有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查阅投诉处理记录)。
7.宾馆
①有方便残疾人、老年人、儿童等特殊群体通行和使用的无障碍设施;②娱乐等服务明码标价;③消防安全设施完好;④客房干净,无异味;⑤有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查阅投诉处理记录)。
8、旅行社
①导游带团要佩戴胸卡;②使用普通话讲解,用语文明;③服务规范,不索取小费,不误导游客消费;④服务承诺制度公示;⑤有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查阅投诉处理记录);⑥严格落实文明旅游的有关要求。
9.环卫
①清洁工着装统一,遵章守纪讲安全;②生活垃圾每天清运,确保场地清洁;③垃圾车(容器)完好整洁,无溢、跑、冒、漏、滴现象。随机抽查垃圾中转站2处。2处均符合上述标准为符合。
10.供电
①办公区域整洁;②制度健全,收费标准公开;③服务承诺制度公示;④工程受理、抄表和维修快捷,有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查阅投诉处理记录)。
11.燃气/供热
①办公区域整洁;②服务收费项目公开,收费出具统一的票据;③服务承诺制度公示;④有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查阅投诉处理记录)。
12.风景园林
①环境整洁、有序、优美;②便民设施(垃圾箱、厕所、标示牌、座椅等)完备,功能良好;③有对老年人免费开放制度;④有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
13.物业服务
①工作人员着装统一,持证上岗,挂牌服务,文明礼貌;②公开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办事制度;③工作人员全天候值班,报修及时(水电小修不过夜);④保安、保洁、绿化服务到位;⑤有高效的投诉、回访处理机制(查阅投诉处理记录)。
14.自来水
①办公区域整洁;②服务标准公开,收费出具统一的票据;③服务承诺制度公示;④工作人员服务规范,态度良好;⑤工程受理、抄表和维修快捷,有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查阅投诉处理记录)。
15.工商
①营业场所环境整洁,设施齐全;②工作人员着装统一,服务规范,态度良好;③公开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办事制度;④有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查阅投诉处理记录)。
16.税务
①营业场所环境整洁,设施齐全;②工作人员着装统一,服务规范,态度良好;③公开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办事制度;④有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查阅投诉处理记录)。
17.“110”
①有警必接,有难必帮;②反应迅速,及时到达事发地点;③警容严整,用语文明。
18.派出所/警署
①办公区域整洁,警容严整,用语文明;②办事制度公开、程序规范;③公正执法,及时办结案件;④有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查阅投诉处理记录)。
19.交警
①警容严整,用语文明;②坚守岗位,文明执勤;③秉公执法,及时办结事件。
(六)公共场所集中整治
主管领导:刘正伟
牵头单位:文明办
责任单位:城市管理办公室、执法局龙源路中队、综合治理办公室、土地和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长效办、信访办、各网格
以主要广场、公园、商场、火车站等公共场所为重点,按照全国文明城市考核要求,抓好公共场所集中整治。
整治标准:
1.公共安全保障
①大型商场、主要交通路口等主要公共场所和重点要害部位安装电子监控探头,并有明显标志。②大型商场、超市、长途汽车客运站、体育场馆、休闲娱乐场所等城市公共消防设施达到国家标准:有符合规定的灭火器、烟雾探测器、烟感/温感、喷淋等消防设施;消防通道通畅,无被占用、堵塞等现象,逃生导向标识清晰、规范;消防安全制度健全,有消防安全责任制度、有消防设施检查保养记录,有专人负责。 ③社区技防、人防、消防符合安全要求:居住社区有门卫值班或有安全巡逻等防范制度;住宅楼有符合标准的防盗、消防等设施;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道没有被占用、堵塞现象。
2.公共场所道德
①主要广场、主要商业大街、火车站、公园等公共场所无乱扔杂物、随地吐痰、损坏公共设施及花草树木、吵架、斗殴等不文明行为;②设有禁烟标志的公共场所无吸烟现象;③影剧院、图书馆、会场等场所安静、文明、秩序良好,无大声喧哗、污言秽语、嬉戏吵闹现象。
3.公共设施维护
①设有公用电话、邮箱、报栏、座椅、窨井盖、垃圾箱等公共设施,并得到精心维护,无人为弄脏、损坏现象;②公共设施功能完好,能正常使用。
4.人际互助
①公交车上为老、弱、病、残、孕及怀抱婴儿者主动让座; ②友善对待外来人员,耐心热情回答陌生人的询问;③社区内的孤、老、残、弱者都能得到志愿服务,有服务记录。
5.网吧治理
网吧设有明显的“未成年人不得入内”警示牌;网吧证照齐全,有《文化经营许可证》《安全合格证》《营业执照》,亮证经营;网吧无违规经营现象,严格办理身份证登记、查验手续,无未成年人进入网吧,无色情暴力邪教网站开通现象。
(七)社区环境整治
主管领导:段建华
牵头单位:社会事务办公室
责任单位:城市管理办公室、农村工作办公室、团工委、土地和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各网格
按照“路平、灯明、水通、安全、卫生”的基本要求,美化社区环境,完善服务设施,特别要大力改善无主管单位小区、杂居院的人居环境,消灭三类社区,扩大一类社区,建设示范社区。达到:街巷路面硬化,无明显坑洼积水,排水设施完善,无露天排水沟渠,功能完好;电线、窨井盖、招牌等各项基础设施功能完好,确保人身安全;社区内道路、楼院无浮土、纸屑、废弃物、撒落残土、袋装垃圾和雨后存留淤泥等;按标准摆放果皮箱。
整治标准:
1.环境绿化美化,卫生状况良好,无脏乱差现象;
2.路面硬化、平整,无明显坑洼积水,排水设施完善,无露天排水沟渠;
3.倡导“垃圾减量分类”,生活垃圾定点投放、分类收集、定时清运;
4.楼门内干净整洁,楼道无堵塞,墙面、玻璃无污秽破损,照明灯完好;
5.社区日常管理服务规范有序;
6.制定社区居民公约,倡导邻里和睦、守望相助;
7.按要求设置公益广告,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
(八)公益广告及户外广告整治
主管领导:王光辉
牵头单位:执法局龙源路中队
责任单位:城市管理办公室、综合经济办公室、龙湖工商所、各网格
整治标准:
严格按照中宣部、中央文明办的要求,牢牢把握公益广告宣传主题,及时刊播中宣部、中央文明办发布的通稿,自行设计制作刊播公益广告。
1.深化推广普及
①在公共场所和公共设施采取张贴悬挂、刊登刊播等方式宣传展示核心价值观;②开展宣讲解读;③运用文艺形式和民族民间文化样式传播核心价值观。
2.强化教育引导和监督管理
①车站、码头、旅游集散中心营造文明旅游的浓厚氛围,出入境办证大厅进行文明出境游宣传,主要景点、景区开展文明告知、文明提醒、文明规劝;②落实行前教育、行中引导、行后总结制度,把好护照关、组团关、出境关、交通关、落地关、行程关。
3.“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
落实《广告法》《公益广告促进和管理暂行办法》,健全完善文明委统筹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各负其责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4.制作刊播情况
①刊播“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和“图说我们的价值观”通稿;②自行制作刊播高质量、有新意的公益广告作品;③互联网等媒体刊播公益广告;④社会公共场所刊播公益广告。
5.户外广告治理
进一步加强户外广告管理,规范户外广告位设置、内容、设施维护,杜绝小广告、黑广告。
(九)市场整治
主管领导:黄勇
牵头单位:综合经济办公室
责任单位:农村工作办公室、龙湖工商所、社会事务办公室、执法局龙源路中队、城市管理办公室、龙源路派出所、土地和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各网格
以强化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为重点,狠抓市场诚信建设,打击假冒伪劣产品,整治市场环境,确保市场环境优美,经营规范。
1.诚信守法的市场环境
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社会信用体系建设。①贯彻国务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推进建立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在重点领域建立起信用记录,建设信用信息互联互通、交换共享的平台;②贯彻中央文明委《关于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的意见》,建立统分结合的工作机制。
2.诚信奖惩制度
依法建立诚信“红黑名单”制度,制定守信优待政策,对失信违法者进行联合惩戒,开展失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3.诚信教育实践
①宣传诚信人物、诚信企业、诚信群体,批评鞭挞失信败德行为;②开展“质量第一”、“诚信做产品”、“百城万店讲诚信”、“诚信经营示范点”、“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放心消费创建”等活动,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等主题活动。
4.市场监管
依法查处违法经营行为。①建立和完善打击假冒伪劣的监督、投诉和处置机制;②开展整治虚假违法广告专项行动。
5.文明诚信服务
①从业人员文明用语,礼貌待人,规范服务;②有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③有效整治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突出问题,无吃拿卡要、慵懒散拖现象。
6.食品药品安全监管
①食品经营单位和集贸市场不出售过期、变质、伪劣食品,食品安全事故及时查处,无漏报、瞒报情况;②公布举报电话,问题药品得到及时查处。
(十)农村卫生整治
主管领导:张亮
牵头单位:农村工作办公室
责任单位:社会事务办公室、城市管理办公室、团工委、各网格
坚持以城带乡、城乡共建,狠抓美丽乡村建设,推动农村移风易俗,促进农村环境面貌和精神文明建设不断提高。
整治标准:
1.以城带乡、城乡共建
①落实城市支援美丽乡村建设的各项政策;②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经常化,组织城市文明单位与村镇结成对子长期帮建。
2.环境整治
①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有效支持农村改路、改水、改厕、旧村改造,推进城乡环卫工作一体化;②防止城市污染向农村转移,帮助治理农村面源污染。
3.民风建设
①支持农村有效整治不良风气突出问题;制定村规民约,开展好婆婆、好妯娌评选;②支持农村地区开展星级文明户、文明村、文明镇(乡)、文明集市创建。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确保深化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顺利进行,实行班子成员分包责任制,各主管领导及责任单位要组织专门人员,实行集中办公、集中督导、集中整治。办事处抽调精干力量,成立机构,搞好整治。
(二)抓好宣传发动。要设计载体,形式多样,层层发动,广泛动员,迅速掀起创建文明城市宣传新高潮。
(三)明确职责分工。按照属地管理和条块管理相结合的原则,严格执行“谁主管、谁负责,谁丢分、谁负责”的工作责任制,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凡出现问题、影响全市创建工作大局的,按市里相关规定落实责任。
(四)狠抓工作落实。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详细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并报送到龙源路办事处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各项任务,对具体工作的每个项目,对重点整治的各个方面,各责任单位要实行倒计时的办法,制定工作台帐和进度表,确保按时完成任务。
(五)加大督导力度。根据职责分工,严格对照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考核要求,加强对本行业、本辖区所有实地考察申报点和相关迎检文字资料的督促检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加强督导,定期下发通报,督促整改,检查结果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周点评、月评比有机结合,推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各项任务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