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53277/2015-00002 | 主题分类:组织机构/机构职能/机构职能 | |
发布机构:二七区城市管理执法局 | 关 键 词:机构,职能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5-11-25 | 发布日期:2015-11-25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城市园林绿化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负责对建成区内区管道路临时占用、环卫设施拆迁、城区犬只登记等事项进行审查、审批。
(三)负责编制建成区内区管市政道路、桥梁的大修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四)负责对建成区内环境卫生工作进行指导、检查、评比;负责建成区内的市政道路两侧果皮箱的采购及安装工作。
(五)负责编制建成区内新建公园、游园、绿地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对建成区内单位、居住区内树木砍伐、移植的审查,负责指导建成区园林单位(小区)的创建。
(六)负责建成区内政府投资的公厕、垃圾中转站的新建和升级改造工作。
(七)负责建成区内环卫规费的收取工作。
(八)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建成区内城市防汛、清除冰雪工作。
(九)负责建成区内的养犬登记和管理工作。
(十)承办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