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83601/2015-00011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计划总结 | |
发布机构:郑州市上街区司法局 | 关 键 词:司法,总结,谋划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5-11-19 | 发布日期:2015-11-25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2015年上街区司法局深入贯彻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区委、区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为主线,立足司法行政机关职能和特点,坚持以法治为引领,主动作为,创新实干,积极做好司法行政机关推进平安上街、法治上街和队伍建设工作,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三大职能作用,深化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治区工作,为加快建设“产业高端、环境优美、城乡一元、文明和谐”的新上街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一、完善机制、加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一)做好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安排。为贯彻落实省、市会议精神,做好我区“六五”普法工作,区依法治区办于4月28日下发《2015年上街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并对年度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进行安排部署。11月12日,市依法治市办对我区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六五”普法工作圆满收官。
(二)落实人大监督工作机制。4月2日,上街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朱书民同志就我区依法治区工作开展情况到司法局走访调研,并听取了“六五”以来我区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治区工作情况汇报。通过视察调研,区人大领导强调了依法治区工作对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意义,并对我区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等情况表示满意,肯定了我区依法治区工作取得的成绩。
二、突出重点,开展主题宣传教育活动
一是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依法治国理念为重点,积极印制普法宣传页、条幅、展板等宣传品40000余份,通过司法所向辖区群众宣传发放。
二是以军人军属为重点对象,深入推进涉军法律援助宣传工作。2月6日开展“热爱军队·情系国防”军人军属普法维权宣传活动,活动期间,区法律援助中心组织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对入伍新兵、军人家属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活动,努力营造人人关心国防、支持国防、建设国防的浓厚氛围。
三是以妇女儿童为重点对象,开展“三八妇女节”主题活动。3月3日开展“三八”妇女节广场宣传,通过举行丰富多彩的社区活动,发放法律知识读本、宣传册等资料,教育广大妇女儿童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进一步优化了妇女儿童维权的社会环境。
四是以机关单位为重点对象,4月16日开展上街区科级领导干部《行政诉讼法》专题讲座,深入贯彻学习新的行政诉讼法,全面提高行政执法队伍的法律业务素质。5月8日在上街区党校开展十八届四中全会专题讲座,以学习领会推动工作落实、推动法治政府建设。5月12日省检察院开展“送法进机关”专题报告会,要求领导干部强化责任意识,弘扬担当精神,筑牢拒腐防变的坚固堤坝,营造廉洁从政的良好氛围。
三、依托网格,深入推进普法工作
一是健全领导机构,落实领导分包联系点制度。我区依法治理工作在市级网格化管理平台的指导下,以局长为分包领导,建立一级网格一个,对我区依法治理网格化管理进行总体安排部署,并对下级网格反映的情况问题进行处理解决。在区级网格化平台中,依托镇(办)建立二级网格6个,制定局班子成员分包联系点制度,司法所所长为第一责任人,协调司法行政工作在各镇(办)的有效开展;在社区、村一级建立了三级网格54个,由各司法所和社区、村进行责任分包,司法所工作人员为责任人,实现法治宣传网格纵向触底、分包到户。
二是利用网格优势,创新形式搭建基层普法平台。在三级网格中选试点设置社区法治学校,把社会法治管理延伸到基层的触角和平台。目前我区在昌盛社区、朝阳社区、香园社区、新安西路社区、商业街社区、工业路社区、江南小镇社区、工人村社区以及观沟村村委会开设9个社区法治学校试点,变“流动”宣传为“驻地”宣传。同时,制定授课计划向辖区群众公示公告,让群众根据自身时间参加学习活动,变“找群众”宣传为“为群众上门送法”接受教育。
四、深入基层,深化法治创建活动
积极开展“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活动,通过举办普法讲师团进村入户的方式,围绕改善民生、维护民生、保障民生等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弘扬法治精神,突出抓好组织建设、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法治宣传教育等,有效提高了农村村民、社区居民的法律素质。目前,我区60%的村、70%的社区都达到了市级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标准,今年成功申报省级先进村2个,市级先进社区5个。
(一)建立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区工作责任机制。深入开展多层次多领域法治创建活动,着力抓好法治上街、法治镇(办)、民主法治村(社区)三级创建工作,在行业、部门、学校、企事业单位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依法治校示范学校”、“诚信守法企业”等创建活动,建立健全法治创建活动责任、评估、考核、表彰、奖励、评差长效机制。
(二)基层民主法治创建。一是“民主法治村”创建工作不断深化。进一步完善创建工作标准,依法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使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民主决策、民主选举在农村得到较好的落实。二是“民主法治社区”创建工作不断推进。建立了与社区居委会相配套的社区警务区,规范制度,明确职责,有效地推动了社会治安工作在基层的顺利开展,有力地维护了社区的社会治安。三是“依法治校示范学校”创建活动顺利开展。把依法治校纳入了学校建设的重要内容,注重法治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四是“法治机关(单位)”创建活动全面开展。不断完善规章制度,扎实推进法治实践,使机关党员干部的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水平得到了明显的提升。
五、规范调解法务,维护社会稳定
2015年人民调解计划完成人民调解案件1000件,调解成功率达95%。截止10月底完成人民调解案件1062起,调解成功率达95%以上,没有发生一起民转刑案件。
(一)以规范化建设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司法所建设。2015年我局在原有创建三个省级规范化司法所的基础上,将峡窝镇司法所列为2015年省级规范化司法所重点创建单位,根据峡窝镇司法所的具体情况,对其组织机构、管理体制、队伍建设、业务工作、设施装备、所务管理等规范化建设方面提出具体要求,目前组织机构、管理体制、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已经按照省级规范化司法所建设标准准备到位,正在对所务管理和设施设备进行规范,迎接省厅市局的检查验收。
(二)积极开展人民调解化纠纷活动,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一是在省厅、市局的监督指导下,以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为目标,以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为着力点,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标准,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组织开展“人民调解化矛盾,司法为民促平安”活动。活动开展以来,区司法局采取普遍排查和重点排查相结合,定期排查和专项排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各类矛盾纠纷和苗头性隐患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拉网式大排查,根据矛盾纠纷的不同类型、化解的难易程度、可能造成的社会影响和后果的严重程度,认真制定方案,及时进行调解。二是积极加强与驻法院、公安派出所和交警队调解室的沟通联系,整合力量,形成合力,不断完善以人民调解为基础、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有机衔接配合的矛盾纠纷调解工作体系。三是通过“十佳精品民调案例评选活动”、“十星人民调解委员会创建”专项活动,充分调动人民调解员的积极性,提高人民调解案件质量和民调员的业务素质。
(三)进一步规范社区服刑和刑满释放人员管理制度。截至目前,社区矫正在册人员39人,缓刑38人,暂予监外执行1人。
一是完善规章制度,明确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工作职责、原则、范围及任务,加强服刑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的日常管理,及时做好走访调查工作,定期检查汇报情况。同时,细致观察社区服刑和刑满释放人员的各项表现,及时分析和调查并制定相应的矫正措施和安置帮教措施,避免因情况掌握不及时而引发重新犯罪。
二是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安置帮教信息平台操作管理,完善档案管理制度,坚持对每名社区服刑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实行一人一档,详细记载矫正方案、思想汇报、公益劳动记录、学习记录、谈话记录等方面的情况。
三是积极开展基层专项活动,于9月15日、16日、17日在党校举办“岗位练兵大比武培训班”和“普法讲师团”讲座,邀请河南司法警官学校连春亮教授和郑州市政法干校专业教研室牛豫宁副主任,为全区132名专职人民调解员及公检法司行政系统人员培训。此次培训重点针对人民调解和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在日常工作中需要理解和实际操作的内容进行了专门解释,使参加培训的民调员更加详细的了解人民调解、社区矫正的操作原则。
(四)进一步完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监督管理制度。我区现有峡窝、工业、148、中心四家注册基层法律服务所,河南华威和九嘉两家律师事务所,其中注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17人,注册律师11名。目前基层法律服务所担任我区企事业单位法律服务顾问共18家。我局坚持行政监管和行业自律并重,督促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严格规范执业纪律。
六、创新形式,拓展法援空间
今年以来,我局利用河南省人民政府再次将法律援助列入“全省十大民生工程”的契机,规范法律援助管理,采取多项有力措施,创新法律援助途径,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不断提升案件办理质量。截至十月底,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242件,完成率110%,法律咨询1100余人次,完成率110%,案件归档187件,归档率77%,案件信息录入100%。
(一)开辟“绿色通道”,提供便捷服务。区法律援助中心对持有军人证明、军属证明、退伍军人证明的军人军属,专门开辟了“绿色通道”,对于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简化办理手续,降低援助门槛,积极为他们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法律援助。
(二)突出重点,扩大援助范围。一是将农民工列为法律援助重点对象,进一步完善区人民法院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制,建立农民工讨薪法律援助工作机制,加强法律援助案件监督管理,确保援助案件质量。二是不断加大人力、物力、财力投入,积极完善区武装部法律援助工作站和全区6个法律援助受理点的软硬件建设,建立健全全区法律援助平台建设,实现专项受理与普遍受理相结合,打造纵贯“区、镇(办)、社区(村)”,服务“工、青、妇、老、残”的法律援助“三级网络”,全面构建“城区半小时、郊区一小时”的法律援助服务圈。同时,与区人社、信访部门建立农民工讨薪法律援助工作机制,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提供基础网络支撑。三是落实刑事法律援助规定,加强与公、检、法等部门的联系,进一步完善一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发挥法律援助工作站在案件初审中的作用,引导法律援助工作站开展非诉法律援助、。
(三)创新形式,加大宣传力度。一是借助社区法律援助宣传栏,向群众公布申请法律条件、法律援助的范围和法律援助经济困难的标准等政策法规,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法律援助工作的知晓率。二是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律援助宣传活动,通过媒体宣传法律援助典型案件,强化公众对法律援助工作的认可度,扩大法律援助社会影响力。截止目前,共组织开展拥军优属、法援进校园、进社区宣传活动7场次,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
七、服务到户,畅通公证绿色通道
截至目前共办结民事公证502件,经济公证59件,为老弱病残人员预约或上门服务及减免收费42件,无一件投诉案件发生。
(一)拓展公证服务,推动公证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谐稳定。一是继续抓好向社会公开承诺实事,建立公证办证绿色通道,为残疾人、老年人等当事人优先服务,并对年老、残疾、危重病人实行预约服务或派公证员上门服务,进一步提高为民服务水平。五一劳动节期间开展“为市级以上劳模及先进工作者免费办理公证”服务月活动,重阳节期间开展“为70岁以上老人免费办理遗嘱公证”服务周活动,为相关当事人减免公证费用共计5000元。
(二)加强公证机构规范化建设,积极开展争先创优活动。进一步规范内部运行机制。严格落实执业管理的各项标准要求,健全公证机构规章制度,将规章制度、办证流程、收费标准、执业监督等内容公示上墙;对公证人员实行公证质量考核,杜绝违规办证。
(三)加强公证队伍建设,提高公证队伍整体素质。积极开展公证队伍建设。坚持每月一次学习制度,组织公证人员重点学习相关文件精神,切实提高政治素质。积极参加省市培训,与其他县、市公证处针对公证疑难证例和公证业务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研讨,交流工作经验,提高执业技能。
(四)进一步强化执业监管,提高公证质量。一是严格按照《公证法》和《公证机构执业管理办法》、《公证员执业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各公证员的业务开展、办证质量、公证员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业务收费、财务管理和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全面的审查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二是深化检查,严格把好公证质量关。每月开展公证法律服务质量检查活动,通过回访当事人、自查、互查案卷等多种途径,全面检查公证卷宗质量和执业行为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纠正有瑕疵的公证文书。
八、完善机制,推进平安建设
为提升全区公众安全感和群众对司法行政部门的满意度,确保我区在全省公众安全感和公众对社会治安的满意度测评中保持先进行列,按照中央、省委、市委、区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深入推进平安上街、法治上街建设,坚持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着力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一)坚持机制建设,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一是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综治平安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与局属各科室、司法所签定《综治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将综治工作任务分解到各科室,责任落实到人。
二是把综治平安建设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每年至少两次以上专题研究综治平安建设工作。要将综治工作纳入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确保综治各项工作有计划、有措施、有落实,半年有总结,年终有检查考核。
三是结合职能制定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下发《2015平安建设工作要点》、《上街区司法局关于提升公众安全感和群众满意度实施方案》、《2015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方案》等一系列文件,落实责任领导和责任单位,抓好落实。
四是开展平安建设宣传活动。我局于6月5日、10月30日召开平安建设暨提升群众满意度动员会,印制平安建设宣传资料2万份,各司法所通过发放扑克牌、宣传袋、悬挂横幅等方式提高群众法律知晓率,6月15日-19日在亚星广场开展为期一周的平安建设暨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省委九届九次全会系列活动,现场组织有奖问答,发放宣传页300余份。
九、坚持依靠群众,推进工作落实
2015年,上街区司法局持续按照全市关于建立“坚持依靠群众,推进工作落实”长效机制的整体部署,进一步整合司法行政工作资源,优化司法行政工作网格化建设。
一是健全组织机构。司法局成立由党组书记、局长为主要负责人、副局长担任队长,将全局人员作为工作队储备力量,成立群众工作队,在保障全局工作顺利开展的情况下,做好群众工作队驻村工作。
二是加强业务学习。按照市司法局要求,组织安排各所工作人员及民调员于5月19日—20日参加网格化工作培训会。会议中分别学习了2015年长效机制工作队重点、要求等内容,充分提高了民调员等基层工作人员对于网格化工作的认识。
三是开展各项工作。第一,积极做好网格报送工作。每月及时向区网格办、市局网格办、市局公管处报送网格月总结、信息及典型民调案例。第二,持续开展“四个一”活动。通过“参与一起矛盾纠纷化解”、“帮助群众解决一个实际困难”、“与司法所干警谈一次心”、“提一项建议”的“四个一”活动搭建为民载体,切实提升全区司法行政系统长效机制运行水平,提升依靠群众、推动工作落实的能力。第三,开展法治宣传、慰问等主题活动,提升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安全感和满意度。6月24日,局党组书记、局长率班子成员与左照村委班子进行了座谈,为困难党员送去米、面、油、鸡蛋等慰问品,切实将帮扶慰问工作落到了实处。
十、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区司法局将按照“一条主线、两个上街、三大职能,四个工程、六项工作”的要求,努力为推动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和坚强有力的法律保障,即围绕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这条主线,积极建设“平安上街”和“法治上街”,发挥法治宣传、法律服务、法治保障三大职能作用,实施“讲学习、勇担当、守规矩、树正气”四项系统工程;着力抓好法治宣传、人民调解、社区矫正、法律服务、公证为民、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六项重点工作。
(一)抓好普法教育,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一是内容上,坚持两个创新。以理念为创新,更加注重常态化、规范化,明确重点、打造亮点、攻克难点,延伸“六五”普法工作成果,高标准启动“七五”普法规划;以管理为创新, 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认真开展省、市级“民主法治村(社区)”的培育和推荐工作,确保创建质量,将普法融入法治创建活动中。
二是对象上,坚持两个主体。以普法讲师团为主体,制定计划,确保“法律六进”常态化发展;以成员单位为主体,面对重点人群开展有针对性的普法宣传教育活动。
三是形式上,坚持两个阵地。充分利用3个法治公园、9个社区法治学校两大普法阵地,创新形式,构建普法网络,运用新媒体构建法治宣传教育平台,加大普法阵地建设力度,积极引导社会法治新风尚。
(二)抓好社会维稳,夯实基层“第一防线”
一是切实抓好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督管理,严格落实各项监管制度,严防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和重新违法犯罪;切实抓好社区服刑人员的教育矫正和社会适应性帮扶,探索实行分类教育和个别教育,落实帮扶政策;着力强化社区矫正机构建设,今后一段时间我们将重点筹建社区矫正机构,配齐配强工作人员,明确工作职责和任务,做到规范、高效运转。
二是以“应调尽调”为目标,加快构建分工合理、权责明确、优势互补、协调联动的“大调解”格局,确保各类矛盾纠纷都能在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化解。加强调委会规范化建设,开展“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提升年”活动,使人民调解切实成为化解民间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三是加大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严格按照《河南省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实施意见》(豫司文〔2010〕191号)文件要求,扎实推进,达到组织机构正规化、干部队伍专业化、业务工作效能化、所务管理制度化、基层设施标准化。
(三)抓好法律服务,全面满足社会需求
一是大力发展律师法律服务业。组织遴选优秀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参与法治宣讲活动,为政府重点项目提供法律服务,为打造平安上街和法治上街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是提升法律援助知晓率和服务水平。我们将以“应援尽援,法律服务民生”为主题,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开辟法律援助专栏,提高法律援助知晓率;巩固和完善全区9个法律援助受理点、12个法律援助工作站,根据群众需要继续增加法律援助受理点,便于群众就近申请法律援助;加强案件督导和回访,提高办案律师服务意识;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三级网络”,促进法律援助网络全覆盖。
三是公证服务民生,依法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积极拓展新常态下法律服务、公证服务领域,推进公证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杜绝错证假证。通过设立便民服务接待室,开通公证服务热线电话,为群众开辟绿色通道。向社会公开承诺,继续履行对年老、残疾等当事人预约服务或上门服务承诺,涉及弱势群体减收20%的费用,预约上门服务率达100%。创新形式,策划有影响的公证系列宣传活动,展示公证行业的精神风貌,扩大公证影响力,增强公证公信力, 努力为打造“两个上街”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同时,我们还将继续保持党建示范点的引领带头作用,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抓队伍、促管理、转作风,推动“法治先锋”党员志愿服务“升级提优”,在优化服务效能和服务品质上“深度发力”,通过“先锋引领、实干为民”专项活动,依托司法行政专业力量,努力建设一支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司法行政队伍,为建设“产业高端、环境优美、城乡一元、文明和谐”的新上街提供法治保障。
2015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