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牟县人民政府关于取消民生服务事项中繁文缛节和不必要证明的通知

索 引 号:79190569X/2015-00015主题分类:组织机构/权力责任清单/行政审批事项取消、调整情况/改革动态
发布机构:中牟县人民政府关 键 词:民生服务事项,不必要证明
文    号:牟政〔2015〕18号成文日期:2015-11-12发布日期:2015-11-25
体    裁:通告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中牟县人民政府关于取消民生服务事项中繁文缛节和不必要证明的通知 为扎实推进群众路线教育和“三严三实”活动,切实提高为民服务的效率、质量和水平,进一步简政放权、治理懒政、转变政府职能,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民生服务事项中繁文缛节和不必要证明的通知》(郑政〔2015〕44号)要求,结合前期我县对民生服务事项中繁文缛节和不必要证明调研和清查结果,决定取消16类25项民生服务事项中增加群众负担、不符合简政放权的繁文缛节和不必要证明(见附件)。附件
  • 中牟县人民政府关于取消民生服务事项中繁文缛节和不必要证明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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