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煤炭局将开展为期两个月的煤炭质量专项检查

  • 索引号:767806405/2015-00062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发布机构:郑州市煤炭管理局
  • 关键词:工作信息
  • 文号
  • 成文日期:2015-11-25
  • 发布日期:2015-11-25
  • 体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市煤炭局将开展为期两个月的煤炭质量专项检查

    为认真贯彻落实《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2015年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郑政办【2015】128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推进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持续改善我市大气环境质量,市煤炭局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市开展为期两个月的煤炭质量专项检查活动。
    此次检查的重点是煤炭生产、经营企业是否存在掺杂、掺假,以次充好等违规经营行为;是否销售高灰分、高硫分劣质煤炭,以及向城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等范围内单位或个人销售不符合规定标准的煤炭;储煤场地周边是否设置防风抑尘网、喷淋装置等防风抑尘设施。市煤炭局将联合市工商、质监、商务等部门对各县(市、区)煤炭管理部门上报的煤炭质量专项检查情况进行抽检,对于故意掺杂、掺假,以次充好,情节严重并没有限期整改的,建议上报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在全市进行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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