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机构职能

  • 索引号:005252338/2015-00097
  • 主题分类:组织机构/机构职能/机构职能
  • 发布机构:郑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 关键词:机构,职能,工商
  • 文号
  • 成文日期:2015-12-01
  • 发布日期:2015-12-01
  • 体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郑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机构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有关工商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政策,负责全市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有关工作,拟订全市工商行政管理地方性规章草案,制定有关政策和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并监督管理,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依法完善和简化企业注销流程。

    (三)承担促进市场公平竞争、依法规范和维护全市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相关责任,负责监督管理有关市场交易行为。

    (四)负责监督管理流通领域商品和服务质量,组织开展商品质量和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按分工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指导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受理、处理及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负责依托有关信息平台对各类企业的登记、备案、监管等信息公示及网上投诉、举报案件线索筛查工作,加大对非法经营行为的打击力度,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五)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贩私等经济违法行为。

    (六)负责全市市场主体信用分类管理、信用信息公示和信用监督管理工作,承担企业年度报告信息公示和企业年度信用检查工作;参与建立全市统一信用信息系统平台工作;会同相关部门负责建立市场主体失信惩戒机制。

    (七)负责监督管理网络市场经营秩序、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

    (八)负责规范直销行为与打击传销活动,组织查处传销案件,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

    (九)负责商标管理工作,依法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查处违反商标使用规定和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保护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特殊标志、官方标志;负责郑州知名商标的认定和保护;制定实施全市商标发展规划,实施商标战略。

    (十)指导全市广告业发展,负责商业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依法组织查处商业广告违法案件。

    (十一)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负责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工作,组织监督管理拍卖行为,组织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负责依法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

    (十二)负责研究分析并依法发布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管理信息、商标、广告相关信息等,为政府决策和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

    (十三)负责全市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关经营行为的服务和监督管理。

    (十四)做好已取消行政审批事项的服务和监管工作。

    (十五)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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