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外事侨务和港澳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实施措施和办法;开展外事和侨情调研,拟定全市外事侨务和港澳工作规划,并负责督促落实。
(二)指导协调全市外事侨务活动和对外友好交往;统筹办理市领导的对外交往事宜;负责接待来访的重要外宾和侨港澳同胞;指导和协调全市涉外礼宾接待工作。
(三)归口管理全市因公出国(境)和邀请外国人来郑工作。
(四)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处理涉外事件;协同有关部门管理境外非政府组织在郑活动和来郑采访的国(境)外记者;指导有关部门做好我市外国专家工作;负责在郑举办国际会议的申报工作。
(五)指导全市民间对外交往工作;指导、推动全市对外经济、科技、文化交流工作。
(六)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涉侨工作;协调有关部门维护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负责侨港澳同胞来信来访工作;协调、监督涉侨捐赠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归侨、侨眷代表人士的人事安排工作。
(七)负责海外侨胞、港澳同胞的联谊服务工作,开展对华侨、华人及其社团的团结友好工作;通过侨务工作渠道开展对台工作。
(八)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涉侨经济、科技合作、文化交流,协调涉侨经济投诉工作。
(九)归口管理全市涉港澳事务。
(十)承担市委外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
(十一)做好已取消行政审批事项的服务和监管工作。
(十二)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根据上述职责,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设8个内设机构。
(一) 综合处
负责机关文电、机要、财务、信息、会务、档案、信访、安全保密、行政事务等工作;负责有关重要活动的组织、重要事项的督办;协调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负责市委外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负责综合治理、平安建设、依法治市和计划生育等工作。
(二) 组织人事处(机关党总支)
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及人事管理等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负责机关党组织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宣传教育、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机关工、青、妇工作。
(三) 礼宾接待处
负责全市涉外礼宾工作;负责接待应邀来郑访问的重要外宾;承办市领导会见来访外宾和出国访问事宜;负责办理邀请外宾来郑参观访问的有关事宜;负责与相关国际组织的联络工作;管理全市与外国友好城市及其他结好单位的活动;指导全市民间对外交往工作。
(四) 涉外管理与新闻处
指导、协调全市的涉外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处理涉外事件;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境外非政府组织在郑活动工作;负责国外记者及外国新闻机构驻华记者来郑采访的有关事宜和对外宣传工作;指导有关部门做好我市外国专家工作;负责在郑举办国际会议申报工作;负责相关行政审批事项的事前服务、日常巡查和事后监管工作。
(五) 出国管理处(行政审批办公室)
管理全市因公出国(境)的计划管理和审批工作;承办全市副厅级以上领导干部因公出国(境)的审核、上报事宜;负责办理因公护照和签证及港澳通行证和签证有关手续;负责因公护照、赴港澳通行证的的管理工作;协调处理全市在因公出国(境)任务审批工作中发生的有关问题;负责对全市因公出国(境)团组进行出访前外事纪律教育,协助纪检(监察)部门对出访团组进行监督、监管及案件查处;负责县处级及以下国家工作人员因公出国(境)的审批和邀请外国省部级以下人员来郑工作;负责相关行政审批事项的事前服务、日常巡查和事后监管工作。
(六) 国内侨务处
研究全市侨性和侨务工作并提出政策建议;办理归侨侨眷身份认证事宜;协调有关部门维护归侨侨眷合法权益;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侨侨眷的困难救济、扶贫工作;承担协调涉侨经济投诉工作;负责涉侨捐赠财产使用与管理的监督工作;承担归侨、侨眷代表人事安排的具体工作;负责处理侨务信访事宜。
(七) 国外侨务处
研究国外侨情和侨务工作并提出政策建议;承担开展对华侨华人及其社会的宣传、联络和服务的具体工作;研究侨务文化和华文教育工作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海外华人和邀请和港澳同胞来郑举办寻根谒祖活动的管理工作;通过侨务工作渠道开展对台工作;研究涉侨经济科技工作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华侨华人来郑开展经济、科技、文化合作交流工作;协调指导有关协会的工作。
(八) 港澳处
承办我市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部门联系的有关事务;协同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推动与香港、澳门在经济、科技、文化等领域的交流与合作;负责全市因公赴港澳的审核、上报事宜;负责港澳在郑新闻机构和记者在郑采访事宜;负责接待港澳特区政府和民间代表团来访;依法维护港澳同胞及其侨眷在郑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