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地方史志办公室是政府负责地方志工作的机构,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地方志工作,主要职能包括: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地方志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定,受市政府委托,代市政府拟定全市地方史志工作规划和实施意见;承担市级综合志书、年鉴、史书、地情专著的编纂任务;负责对市(县)、区和市直部门综合志书、年鉴的指导和评审工作;保存、整理和利用地方史志资料,开发市情信息,为我市三个文明建设服务;编辑出版史志刊物,开展史志理论研究;开发利用市志资源,交流市情信息,开展读志用志活动。
郑州市地方史志办公室机构职能
下一篇:返回列表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