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739094164/2015-00046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其他 | |
发布机构:中原区三官庙街道办事处 | 关 键 词:食品安全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5-12-07 | 发布日期:2015-12-07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2016年元旦、春节即将来临,为进一步净化城乡食品生产经营市场,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切实保障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安全,经研究,决定在全街道范围开展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如下。
一、整治目的
通过有效整治,使农畜产品种植养殖、食品生产加工、食品市场流通和餐饮消费环节生产经营行为进一步规范,特别是农村地区节日食品市场秩序明显好转,制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活动得到有效遏制,大案要案得到及时查处,消费者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切实保障元旦、春节期间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工作重点
针对元旦、春节期间食品消费的特点,全面开展食品安全隐患大排查,加大对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商场超市、旅游景点、车站、宾馆饭店、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等重点区域和薄弱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加大对食用油、米面、肉类、蔬菜、水产品、豆制品、乳制品、糖果、干货、酒类、保健食品等重点食品的监督检查力度;加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频次,进一步依法严厉打击食品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对“年夜饭”和农村集体聚餐的食品安全监管和服务指导,及时发现和消除食品安全隐患,防止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并成立领导小组。
三、主要任务和具体措施
(一)深入开展食品安全隐患大排查。各科室、社区(村)管理人员及网格长和分包科室领导严格按照片区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和商户进行全面排查,摸清本辖区内所有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数量、种类、生产经营模式;对发现的无证或超范围生产经营行为上报汇总并建立台账,及时与相关食品监管部门网格人员通报情况,严厉查处超范围生产经营行为,依法取缔无证无照食品生产经营行为。特别要以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城市居民区、校园及公共场所周边为重点,全面开展食品安全隐患大排查。
(二)加强食品生产经营行为专项整治。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严格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加大对获证产品和企业发证后的监管,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加大对食品小企业、小作坊相对集中区域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地下食品加工点以及为其提供生产经营场所和运输、保管、存储等条件的非法行为。重点做好大型商超、食品批发市场、校园及其周边、城乡结合部、景区周边地区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严厉查处销售不合格、假冒伪劣、“三无”、过期变质食品等违法行为。加大含铝食品、熟食卤味、凉菜、海鲜等高风险食品加工过程和原料进货验收、索证索票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力度,严厉打击采购、使用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动物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地沟油”、不合格调味品、非食用原料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
四、具体步骤
从2015年12月1日开始至2016年2月29日结束。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5年12月1日至10日)
各社区(村)制定本辖区具体工作方案,对元旦、春节期间专项行动工作任务、工作进度和工作责任进行明确,工作方案要突出重点,工作措施要有力,要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召开会议等方式全面安排部署。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5年12月11日至2016年2月23日)
集中力量整治各项严重危害群众健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食品安全问题,深入排查食品安全隐患,将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要重点严厉打击影响食品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使节日食品市场得到全面净化。
(三)总结阶段(2016年2月24日至2月29日)
各社区(村)对本次专项行动进行全面总结、深入分析、认真评估、查漏补缺,以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为目的,巩固专项行动成果,要认真做好自我检查验收,并于2016年2月24日前将整治工作总结上报经济发展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
为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有效开展整治工作,决定成立三官庙街道食品安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各社区成立以书记、主任为组长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迅速行动,细化工作措施,层层分解责任,全面投入到专项行动中,确保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组 长:樊志锋 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 组 长:何太平 街道党工委副书记、纪工委书记
杨丽娜 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楚文全 街道党工委委员、组织员
李志斌 街道党工委委员、宣传员
吕 洁 街道党工委委员、统战员
张 忠 街道党工委委员、武装部长
冯 阳 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张保谦 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赵嵩鹏 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王春峰 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李伟馨 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乔 鹏 街道纪工委副书记
袁 悦 街道司法所所长
陈绍娥 副科级干部
程 翔 副科级干部
成 员: 王 飞 食药监督管理所负责人
张 施 党政办公室主任
付 阳 党建办公室主任
李 坤 城市建设科科长
杜劲松 城市管理科科长
王丽萍 综合治理办公室主任
付 琦 计划生育办公室主任
张 津 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所所长
孙亚军 社会事务办公室主任
曹红改 长效机制办公室主任
连瑞敏 司法所副所长
杨 磊 安全生产监督办公室主任
李保安 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朱 凯 中原一社区主任
许 宁 伏牛北社区主任
宋连生 省纺机社区主任
贾淑栋 郑上路社区主任
王 华 中原二社区主任
卢丽华 湖光苑社区主任
任兆钦 电业新村社区主任
王应选 郑煤机社区主任
鹿振立 西环路社区主任
孙新豫 三官庙社区主任
张改焕 三官庙村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经济发展办公室,苏富春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电话:0371-67633569。
(二)加强督导检查,严格落实责任
为确保各项工作稳步推进,经发办将适时组织督导组,对各社区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在督导工作中发现因工作不重视、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而发生重大案件或造成恶劣影响的,将依法依纪追究监管部门和网格化责任区责任人的责任。
(三)加强协调调度,确保信息畅通
推动建立各部门联动工作机制,避免整治盲区,堵塞相关漏洞。要建立信息报告制度,定期汇总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并及时报送区食品安全办,重大问题、突发事件和大案要案随时报告。
(四)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
各社区要充分利用媒体力量,大力宣传报道食品安全专项行动工作进展和成效,每个月在市级以上新闻媒体至少有1篇正面报道。同时,要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客观、准确报道食品安全工作、正确引导公众积极参与,营造人人保障食品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