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303238/2015-00194 | 主题分类:国土资源、能源/煤炭/业务信息 | |
发布机构:登封市煤炭管理局 | 关 键 词:煤炭 | |
文 号:登煤重组办〔2015〕89号 | 成文日期:2015-12-08 | 发布日期:2015-12-08 |
体 裁:通知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告成镇人民政府、市国土资源局、市煤炭局、郑州登电煤业开发有限公司:
现将《郑州市煤炭企业兼并重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发河南省煤炭企业兼并重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郑州登电煤业开发有限公司阳城煤业有限公司与新玉煤矿调整边界范围的批复的通知》(郑煤重组办〔2015〕37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郑州登电煤业开发有限公司要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做好相关工作,按程序及时申请办理矿井采矿证缩、扩边手续。
二、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切实加强对上述两处矿井采掘活动的监管,严禁非法越界开采。
2015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