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中原区爱卫(创建)办工作职责

索 引 号:005253808/2015-00001主题分类:组织机构/机构职能/机构职能
发布机构:郑州市中原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关 键 词:机构,职能
文    号成文日期:2015-01-05发布日期:2015-12-11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郑州市中原区爱卫(创建)办工作职责

郑州市中原区爱卫(创建)办工作职责

 

郑州市中原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是郑州市中原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主要职责如下: 

    一、贯彻执行爱国卫生、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

    二、负责制定全区爱国卫生工作长期规划、短期计划。

    三、根据中原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中原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指挥部)的决议,督促协调各委员部门(成员单位)完成分担的工作任务。

    四、负责组织实施全区城乡病媒生物防制(除“四害”)及其监督工作。

    五、负责组织实施全区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及其监督工作和无烟单位的创建工作。       

    六、负责组织协调全民健康教育,普及科学卫生知识。     

    七、负责组织实施卫生村和卫生先进单位的创建工作。

    八、负责城乡公共卫生监督,组织卫生监督活动,开展全区卫生检查评比活动。      

    九、负责全区城乡市容环境卫生的日常督查检查考核工作。

    十、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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