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54735352/2015-00046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
| 发布机构: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银河办事处 | 关 键 词:通知,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 |
| 文 号:银河办〔2015〕36号 | 成文日期:2015-12-10 | 发布日期:2015-12-11 |
| 体 裁:通知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各行政村,各部门:
现将《银河办事处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5年12月10日
银河办事处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安全
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2016年元旦、春节即将来临,为进一步净化我办事处辖区内食品生产经营市场,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切实保障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安全,经研究,决定在全办事处范围内开展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如下。
一、整治目的
通过有效整治,使农畜产品种植养殖、食品生产加工、食品市场流通和餐饮消费环节生产经营行为进一步规范,特别是节日食品市场秩序明显好转,制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活动得到有效遏制,大案要案得到及时查处,消费者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切实保障元旦、春节期间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工作重点
针对元旦、春节期间食品消费的特点,全面开展食品安全隐患大排查,加大对集贸市场、商场超市、宾馆饭店、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等重点区域和薄弱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加大对食用油、米面、肉类、蔬菜、水产品、豆制品、乳制品、糖果、干货、酒类、保健食品等重点食品的监督检查力度;加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频次,进一步依法严厉打击食品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对“年夜饭”和农村集体聚餐的食品安全监管和服务指导,及时发现和消除食品安全隐患,防止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三、主要任务和具体措施
(一)深入开展食品安全隐患大排查。各行政村网格管理人员严格按照片区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和商户进行全面排查,摸清本辖区内所有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数量、种类、生产经营模式;对发现的无证或超范围生产经营行为上报办事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汇总并建立台账,严厉查处超范围生产经营行为,依法取缔无证无照食品生产经营行为。特别要以校园及公共场所周边为重点,全面开展食品安全隐患大排查。
(二)加强食品生产经营行为专项整治。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要严格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加大对获证产品和企业发证后的监管,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加大对食品小企业、小作坊相对集中区域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地下食品加工点以及为其提供生产经营场所和运输、保管、存储等条件的非法行为。重点做好食品批发市场、校园及其周边地区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严厉查处销售不合格、假冒伪劣、“三无”、过期变质食品等违法行为。加大含铝食品、熟食卤味、凉菜、海鲜等高风险食品加工过程和原料进货验收、索证索票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力度,严厉打击采购、使用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动物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地沟油”、不合格调味品、非食用原料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
(三)加强农畜产品源头专项整治。社会事务办配合农业畜牧部门要继续加强对种植业产品中农药、肥料等农业投入品质量及使用的监督管理,加强对使用剧毒农药的整治,从源头上杜绝农药残留超标蔬菜进入市场。开展农资生产经营主体检查,建立健全农资生产经营主体档案,以农药、种子等农业投入品为重点,深入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引导养殖者开展健康养殖和标准化生产,严厉打击在水产养殖和苗种繁育环节违法使用禁用药物和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行为。深入开展“瘦肉精”、生鲜乳违禁物质、兽用抗菌药经营使用、生猪屠宰、饲料原料、畜牧业投入品打假相关工作,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重点企业、重点品种、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和风险隐患排查,对列入重点监控对象的兽药和饲料企业等的专项监督抽检。
(四)加强流动摊贩管理。执法队配合实验区综合执法部门要按照《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依法治理占道经营工作的实施意见》(郑政办〔2015〕53号),积极推动“四位一体”、“六个结合”、联合执法管理机制落到实处。严格执行疏导点统一管理标准,规范经营秩序,结合“三级三类”便民服务设施建设,引导经营者进社区、便利店、超市等场所规范经营,逐步取缔疏导点。取缔露天烧烤,实行退路进店。按照“主干道严禁、次干道严控、背街小巷规范”要求,取缔主次干道流动商贩,依法查处突出店外经营。
(五)加强盐业市场监管。社会事务办配合盐业部门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重点行业、重点行为的整治,在全辖区范围内开展食盐安全普查活动,严格食品加工用盐监管,严格中小型饭店、小作坊用盐的管理,加大对集贸市场、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及周边销售网点的摸底排查。
(六)加强对食品违法犯罪案件工作的稽查和侦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以日常检查为基础,以专项检查为手段,采取联合检查、挂牌督办等有效措施,对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深挖案源,根据“两法衔接”工作机制,做好“小案独立查处,大案协作移交”。公安部门针对各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案件,深入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重点场所,对食品生产企业、批发市场、集体食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馆、食品摊贩、火锅店等重点领域,进行倒查源头、追踪线索,严厉打击食品安全领域违法犯罪行为。
四、具体步骤
从2015年12月11日开始至2016年2月29日结束。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5年12月11日至12月16日)
各行政村、各部门按照办事处统一部署,对元旦、春节期间专项行动工作任务和工作责任进行明确,要有针对性。办事处于2015年12月16日前通过下发元旦、春节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召开会议等方式全面安排部署。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5年12月16日至2016年2月23日)
各行政村、各部门要认真落实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各项措施,结合本辖区、本部门特点,组织开展节日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要集中力量整治各项严重危害群众健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食品安全问题,深入排查食品安全隐患,将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要重点严厉打击影响食品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使节日食品市场得到全面净化。
(三)总结阶段(2016年2月24日至2月29日)
各行政村、各部门对本次专项行动进行全面总结、深入分析、认真评估、查漏补缺,以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为目的,巩固专项行动成果,要认真做好自我检查验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
各行政村、各部门对辖区内的食品安全工作负总责,统一领导、协调本区域内的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要有专人负责,迅速行动,确保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二)加强督导,严格责任
为确保各项工作稳步推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将适时对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在督导工作中发现因工作不重视、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而发生重大案件或造成恶劣影响的,办事处将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各行政村、各部门要充分做好宣传食品安全专项行动工作进展和成效。同时,要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正确引导公众积极参与,营造人人保障食品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