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文物遗〔2015〕126号
管城回族区文物局:
你局《关于灵显王庙赞碑本体保护方案及环境整治方案》收悉(管文物〔2015〕33号),经研究,我局对《灵显王庙之赞》碑及《郑州重修有唐忠臣李卫公庙记》碑本体保护及环境整治方案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方案;
二、对该方案提出以下意见:
(一)完善环境整治总平面图,细化碑身现状残损勘察、保护措施施工工艺;明确保护措施中设计地坪与现状地坪之间的关系,明确碑体玻璃罩的形式、尺寸,补充碑座碑抬升过程中的保护措施;
(二)优化说明牌、指示牌等景观小品的形式、尺寸、材质等内容,补充景观照明、水电等基础设施要求;
(三)进一步与城市道路规划相结合,《郑州重修有唐忠臣李卫公庙记》碑碑亭设计与道路红线冲突,建议将其移除红线之外;
(四)建议碑亭保护亭按照河南地方手法设计,增加碑亭详细平面图、散水大样图等;
(五)建议刻立新碑,对两处碑刻的历史沿革及历代保护情况进行说明。
三、请你局指导有关单位按照上述意见对方案进行修改完善,并将经你局核准的方案文本及相关电子档案报我局备案。施工前履行开工备案手续,施工过程中加强监督、管理,确保文物安全。
2015年12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