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71380004/2015-00038 | 主题分类:组织机构/下设机构/机构职能 | |
发布机构: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管理委员会 | 关 键 词:下设机构,检察院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5-12-12 | 发布日期:2015-12-12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一)机构职能
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1.对于叛国案、分裂国家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
2.对于直接受理的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犯罪案件,进行侦查。
3.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并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4.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5.对于监狱、看守所等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6.对于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7.对于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二)办公地址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四港联动大道与迎宾大道交叉口向南200路西。
(三)联系方式
办公室:0371-86198278
值班室:0371-86198290
传真: 0371-86198276
(四)领导班子
正职院领导 裴文典 负责院全面工作
副职院领导 雷建洲 分管职务犯罪检察工作
副职院领导 张玉显 分管刑事检察工作、办公室工作
副职院领导 丁海江 分管诉讼监督工作
(五)内设处室
(1)职务犯罪检察科
科 长 吕树伟 0371-86198257
副科长 雷晓东 0371-86198283
(2)刑事检察科
科 长 杨晓娜 0371-86198201
副科长 郑永浩 0371-86198208
(3)综合检察科
科长 雷 蜜 0371-86198262
副科长 马巧丽 0371-86198280
(4)办公室
副主任 靳新华 0371-86198281
(六)公众服务指南
举报电话:0371-86198230 12309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0371-86198292
案件查询:0371-861982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