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局

索 引 号:071380004/2015-00035主题分类:组织机构/下设机构/机构职能
发布机构: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管理委员会关 键 词:下设机构,国家税务局
文    号成文日期:2015-12-12发布日期:2015-12-12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国家税务局

(一)机构职能

1、依法办理税务登记;

2、依法进行税务检查和财务监督;

3、依法征收税款并按规定解缴入库,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征、停征、多征或少征税款;

4、执行税务管理职能,依法治税,依率计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刁难阻挠;

5、对违反税法的行为做出处罚规定;

6、对情节严重者向司法部门提出控告,移交人民法院处理。

(二)办公地址

郑州航空港区迎宾大道12号。

(三)联系方式

 电话:0371-56923117         传真:0371-56923117

(四)领导分工

刘育新:局长,负责全面工作及办公室行政工作。
    联系电话:0371-56923129

刘百师:副局长,负责人事、教育、监察、财务、党办等工作。
    联系电话:0371- 56923139

(五)机构设置

我局设置三个部门:办公室、政策法规科和机场税务分局。

(1)办公室:负责行政管理、人事教育、纪检监察、工会党办等所有政工部门工作。
    办公室负责人:郭超    联系电话:0371-56923131

(2)政策法规科:负责税政法规、税收征管和税源管理等业务部门的工作。
    政策法规科负责人:师林涛     联系电话:0371-56923128

(3)机场分局:负责纳税服务、办税大厅和纳税评估、注销稽查等业务部门工作。
    机场税务分局负责人:鲁晓玲    联系电话:0371-56923126 

(4)我局在实验区行政服务中心设有纳税窗口。
    纳税服务电话:0371-86198525    行政服务电话:0371-56923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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