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71380004/2015-00035 | 主题分类:组织机构/下设机构/机构职能 | |
发布机构: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管理委员会 | 关 键 词:下设机构,国家税务局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5-12-12 | 发布日期:2015-12-12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一)机构职能
1、依法办理税务登记;
2、依法进行税务检查和财务监督;
3、依法征收税款并按规定解缴入库,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征、停征、多征或少征税款;
4、执行税务管理职能,依法治税,依率计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刁难阻挠;
5、对违反税法的行为做出处罚规定;
6、对情节严重者向司法部门提出控告,移交人民法院处理。
(二)办公地址
郑州航空港区迎宾大道12号。
(三)联系方式
电话:0371-56923117 传真:0371-56923117
(四)领导分工
刘育新:局长,负责全面工作及办公室行政工作。
联系电话:0371-56923129
刘百师:副局长,负责人事、教育、监察、财务、党办等工作。
联系电话:0371- 56923139
(五)机构设置
我局设置三个部门:办公室、政策法规科和机场税务分局。
(1)办公室:负责行政管理、人事教育、纪检监察、工会党办等所有政工部门工作。
办公室负责人:郭超 联系电话:0371-56923131
(2)政策法规科:负责税政法规、税收征管和税源管理等业务部门的工作。
政策法规科负责人:师林涛 联系电话:0371-56923128
(3)机场分局:负责纳税服务、办税大厅和纳税评估、注销稽查等业务部门工作。
机场税务分局负责人:鲁晓玲 联系电话:0371-56923126
(4)我局在实验区行政服务中心设有纳税窗口。
纳税服务电话:0371-86198525 行政服务电话:0371-56923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