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防办权责清单制度工作方案

索 引 号:00527545X/2015-00035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管城回族区人民防空办公室关 键 词:通知,公告
文    号:管防字〔2015〕22号成文日期:2015-12-14发布日期:2015-12-14
体    裁:通告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区人防办权责清单制度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市委十届八次、九次全会精神,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全面简政放权,界定政府权力边界,优化投资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动全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现就建立政府权责清单制度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要求,以转变政府职能和提升政府治理能力为核心,紧紧围绕厘清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边界,理顺政府、市场和社会三者之间关系,进一步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构建“权力法定、边界清晰、权责一致、运行公开、服务便民、监督固化”的政府职能体系,打造一流的政务环境。

二、基本原则

权力法定原则。依照法律、法规、规章清理编制责清单,所有行使行政职权的行为,皆需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或法律的明确授权,并按照法定的程序行使行政权力,保证行政权力在法定框架内运行。

边界清晰原则。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基本原则,明确行政职能的边界,锁定行政权力的依据、数量和程序,行使权责清单以外的行政职能,不得作出减损管理相对人权利和增加管理相对人义务的决定。

权责一致原则。坚持行政权力与行政责任相一致,坚持“谁用权谁负责”、“法定职责必须为”,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过错追究制,确保依法用权、规范用权。

运行公开原则。推行权责清单主动公开制度,部门编制的权责清单、运行情况,由区政府在政府网站统一向外主动公开,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同时,部门门户网站也要对外公开。

服务便民原则。积极推动部门职能由“事前审批”向“事后监管”转变,结合政府机构改革,科学配置权责清单确定的行政职能,加强政府对市场主体的服务管理、监督保障职能,创造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进一步激发市场和社会的创造活力。

监督固化原则。创新部门行政管理方式,完善行政权力运行电子监察系统,将权责运行情况逐步全方位置于实时监控之下,增强公信力和执行力。

三、工作目标

通过建立政府权责清单制度,全面厘清部门的行政权责清单,锁定行政权力底数,确保行政权力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范围内依法有序运行,为实施 “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夯实基础,确保行政机关履职有依据、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构建职责定位清晰合理、履职程序便捷高效的部门职责体系,着力打造“有限、有为、有效”政府。

四、工作重点

(一)清理行政权力和责任依据

各科室要认真清理其负责贯彻执行的全部法律、法规、规章,厘清依据底数。已明令废止或宣布失效的必须立即停止执行,不得作为行政权力的依据。除此之外,要对本单位承担和负责的基本公共服务事项的依据全面梳理,厘清相关责任依据底数。

(二)梳理行政权力和职责

认真对照本单位负责贯彻执行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对条文中涉及的科室权力和职责,逐一分类登记。对行政权责要按照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裁决、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检查、基本公共服务和其他行政权力等12个类别逐条逐项进行分类登记。按照“下位法服从上位法、旧法服从新法、特别法优于普通法”等原则综合处理。澄清本部门行政权力的种类及数量,列出详细的部门权力清单,实行目录化管理。

在梳理行政权力的同时,结合“三定”方案中确定的主要职责,进一步明晰部门的责任,理清本部门与相关部门职责的边界,提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理清本部门承担和负责的基本公共服务事项,列出详细的部门责任清单,实行目录化管理。

(三)优化履职流程

本单位要根据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及规范具体行政行为的有关规定,对每一项行政权力的运行环节按照便民、高效、规范、有序的原则,依法依规进行优化、固化,规范流程。同时,依据法定办理时限,结合履行职责的实际情况,编制行政权力事项运行流程图。明确每项权力的履行时限及每个环节的办理时限,确定需要延长办理时限的条件、审批权限、延长时间和程序。对服务事项,要做出服务承诺,明确服务事项名称、服务条件和标准、服务时限、延时服务的条件及时限、咨询服务热线、投诉处理等。

(四)公开行政权责清单

本单位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行政权力事项运行流程图、服务承诺等,细分到工作岗位,并制定与权力项目相对应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阶次标准、履职流程、办理时限、监督救济渠道等配套措施。接收群众监督,在区政府网站及单位网站上公布。

六、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安排部署启动阶段(2014年12月下旬前)

对建立推行政府权责清单制度工作进行动员,分解相关工作任务,统一思想认识、统一工作目标、统一编制标准、统一完成时限。组织权责清单编制培训,对编制的方式、方法、难点进行讲解培训。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指定一名班子成员专项分管,组成专门机构专职负责具体工作。

第二阶段:自查及自行拟定政府权责清单阶段(2014年12月31日前)

(一)梳理依据。各科室对本单位负责贯彻执行的法律、法规、规章(截止至2014年10月31日)进行全面收集。结合机构改革职能调整实际,对明令废止或宣布失效的立即停止执行,对保留、新制定或修订的,要按照现行法律、法规、规章的内容逐条、逐款认真查找,清理出由本科室负责贯彻执行的部分。同时,对责任依据进行梳理,基本公共服务依据可以是一般性规范性文件。

(二)确定权责。各科室根据相关法律条文和有关规定,将与其对应的具体权责按照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裁决、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检查、基本公共服务和其他行政权力等12个类别分门别类逐条逐项进行分类登记,并按照简政放权、转变政府职能和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必要性的要求,对梳理出的行政权力和职责提出取消、下放、整合、转移、加强和提请调整的意见,确定行政权力的范围和边界。根据 “三定”方案中确定的主要职责,进一步明晰科室的责任、理清与相关科室权力交叉、交集情况,明确主办和协办,提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理清并确定部门承担和负责的基本公共服务事项。

(三)编制目录。对照本单位机构、人员和职责编制情况,将相应的行政职责分解成具体项目,并进行合理分配,对“两集中两到位”改革后不再承担行政审批职能的处室,要进一步强化事前服务、日常巡查和事后监管职能,科学编制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清单应列明权力和责任的类别、规范名称、法律依据(详细到法条的具体内容)、承办机构等内容。

(四)规范流程、制定配套措施。在确定行政权力和责任的同时,依法依规梳理规范编制权力运行流程图和服务承诺,全面规范流程、办理时限、延长办理时限的条件及审批权限、延长的时限、审批程序等,建立配套监管措施。对于市政府的行政权力和责任,由负责前期工作和承担具体工作的部门负责梳理、编制权力运行流程图、服务承诺及配套监管措施。

(五)上报自查报告。将权责清单和权力运行流程图、服务承诺、配套监管措施及书面自查报告连同电子版于2014年12月31日前一并报送区政府法制办、区编办审核。

第三阶段:集中审核阶段(2015年2月10日前)

由区政府法制办对报送的权力清单、权力运行流程图、配套监管措施进行法制审核,组织论证,提出修改完善意见,区编办对责任清单和服务承诺、配套监管措施进行审核,组织论证,提出修改完善意见。

第四阶段:审定确认阶段(2015年3月10日前)

单位根据审核反馈意见进行修订完善,邀请法律顾问、相关领域专家学者、社会组织和相关代表论证后,再次将权责清单及权力运行流程图、服务承诺及配套监管措施连同电子版一并报送区政府法制办、区编办。区政府法制办对权力清单及权力运行流程图,区编办对责任清单、服务承诺和配套监管措施进行再次审核无误后,共同编制《管城区行政权责清单(2014)》。

第五阶段:公布运行(2015年3月31日前)

《管城区行政权责清单(2014)》经区政府常务会议等程序审定后,将权责事项及运行流程图、服务承诺、配套监管措施等在本单位门户网站上公开并运行。随后,区政府通过全区政务服务网向社会公开,对行政权责实行目录化管理,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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