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与国土资源局

索 引 号:071380004/2015-00050主题分类:组织机构/下设机构/机构职能
发布机构: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管理委员会关 键 词:下设机构,规划与国土资源局
文    号成文日期:2015-12-14发布日期:2015-12-14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规划与国土资源局

(一)机构职能

负责编制城乡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专项规划;负责城乡规划档案管理;负责项目布局、选址及建设工程等规划审批工作,根据授权核发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负责土地报批、征用;负责土地使用权的出让、转让、出租、抵押等管理工作;核发土地使用证并实施地籍管理、地政管理;负责房屋征收工作;承担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办公地址

郑州航空港区迎宾路

(三)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371-86198908
 传真:0371-86198908

 

(四)领导分工

姓名:荆 姣

职务:局 长

分工:主持全面工作

联系电话:0371-86199558

 

姓名:吴江涛

职务:副局长

分工:分管城乡规划工作

联系电话:0371-86196229

 

姓名:孙建革

职务:副局长

分工:分管国土资源工作

联系电话:0371-86199526

 

姓名:辛建卉

职务:土地储备中心主任

分工:分管土地储备工作

联系电话:0371-86198669

 

(五)机构设置

(1)综合处

     主要职责:负责局系统日常政务工作的组织协调;负责会务、文秘、档案、机要、保密、文印、信息政务、对外宣传、目标管理工作;负责政策法规、法制诉讼工作,承担综合性政策文件的调研和起草;负责全局资产财务、外联接待、后勤保障等机关服务工作;负责局系统思想教育、纪检、党建、群团、工会、编制、人事、劳资、计生、安全、信访、应急工作;承担违法建设的认定,建设工程的放线、验线、规划核实工作等。

   负责人:马留建

   联系电话:0371-86198988

 

(2)规划编制处

      主要职责:负责建设项目的用地规划管理工作,核发选址意见书;依法提出规划条件,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实验区城乡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专项规划等有关规划;拟定全区城乡规划编制计划、技术规范和行业战略发展规划,配合管委会相关部门参与重大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和论证;参与管委会相关部门拟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区域经济开发规划、产业发展规划以及资源综合利用规划和人居环境发展规划。

      负责人:姚圆圆

      联系电话:0371-86197866

 

(3)建筑景观处

      主要职责:负责建设工程规划管理工作,拟订城市建设工程规划管理相关技术规范;组织编制与审查重要地块的城市设计、修建性详细规划与景观设计;负责全区城市设计导则的编制与实施;负责历史文化名城、优秀历史性建筑和历史文物古迹的保护规划工作;依法提出设计要点,审定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负责人:朱 江

     联系电话:0371-86198823

 

(4)市政交通处

      主要职责:负责市政交通规划管理工作;负责组织有关单位和部门编制市政基础设施专项规划,组织编制管线综合规划;组织建设项目市政管网承载能力分析评价,依法提出设计要点;审核防洪、给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输油、输水等市政工程规划,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组织城市综合交通调查、预测和分析研究及城市交通地理信息系统编制工作;拟定城市交通发展战略规划和交通规划行政法规和技术规范;组织编制综合交通体系和城市综合交通规划;组织编制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城市道路网络、公共交通、城市轨道交通、城市对外交通、公共停车场、交通管理、人防、道路广场、道路绿化等交通专项规划;组织编制城市综合交通近期建设规划和交通工程的规划设计;组织编制建设项目的交通影响评价;负责铁路、公路、道路、轨道交通、地下空间利用等交通工程的审核,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负责人:吕继臣

      联系电话:0371-86198825

 

(5)用地审批处

      主要职责:负责全区用地审批管理工作,负责或参与国家、省、市重点建设项目有关用地事项的审查和协调工作;负责征收土地的审查报批和监督检查;组织实施建设用地批后监管,组织制定和调整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研究制定全区国土资源可持续发展战略;组织落实全区国土综合开发整治的政策措施,编制、指导和实施国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年度计划,负责建设用地项目预审,参与城市总体规划的审核工作。

     负责人:刘 伟

     联系电话:0371-86199576

 

(6)土地利用处

      主要职责:负责城乡建设用地和土地市场管理工作;规范土地使用权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转让和抵押行为;制定并实施土地供应、土地价格、土地资产和土地储备管理政策;组织实施省制定的土地开发利用标准;承担节约集约用地评价和建设用地分等定级工作,组织实施基准地价、标定地价等地价制度,对土地市场和地价实施动态监测;指导报上级部门审批的改制企业国有土地资产处置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全区土地资源现状调查、动态监测、地籍调查、变更调查及统计工作;负责全区土地确权、土地登记发证、权属纠纷调处和权属管理工作;负责管理地籍档案和信息系统;负责全区测绘行业管理工作。

     负责人:张国政

     联系电话:0371-86651068

 

(7)耕地保护处

      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国家耕地特殊保护和鼓励耕地开发政策;负责耕地保护,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负责全区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划分和调整;负责农用地转用的审查报批和监督检查;指导、监督全区土地整理、土地开发、补充耕地、土地复垦等工作。

     负责人:张克朝

     联系电话:0371-86199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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