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建设环保局

索 引 号:071380004/2015-00048主题分类:组织机构/下设机构/机构职能
发布机构: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管理委员会关 键 词:下设机构,市政建设环保局
文    号成文日期:2015-12-14发布日期:2015-12-14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市政建设环保局

(一)机构职能

负责编制区域建设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按照管理权限,负责项目建设工程审批及发证、建筑市场、房地产市场、房地产企业和建筑安装企业管理工作;承担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管理及基本建设项目验收工作;负责工程质量监督、工程定额工作;负责房地产、住房保障有关工作;负责人防工程及环境保护有关工作;负责防震减灾有关工作;负责园林绿化工程、市政设施建设工作;负责新型城镇化建设(合村并城)工作;承担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办公地址

郑州新郑国际机场航天路西段

(三)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371-86199979

传真:0371-86199798

(四)领导分工

局长闫建民:主持市政建设环保局全面工作。联系电话:0371-86199369。

副局长任岩:负责环境保护行业管理、机关建设、党务政务、信访稳定工作。

分管综合处、环境保护处、环境监察支队、环境监测站。联系电话:0371-86199688。

副局长吕关谊:负责市政工程建设、建筑节能和建筑科技、人防工作。

分管市政工程建设处、人防工程处、建设工程综合服务中心(市政工程项目实施的组织和管理,市政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及移交的协调)、建筑节能与科技办公室。联系电话:0371-86198585。

副局长赵金良:负责建筑市场管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工作。

分管建筑业市场监管处、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处(保障性住房办公室)、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建设工程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工程交易)、房屋交易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371-86199669。

正县级干部丁建国:协助闫建民同志做好生态水系和园林绿化建设工作。联系电话:0371-86199906。

副调研员马学明:协助任岩同志做好机关建设、党务政务、信访稳定等工作;协助赵金良同志做好建筑市场管理工作,具体负责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工作。联系电话:0371-86199588。

副县级干部李甲喜:负责新型城镇化办公室安置房建设及村民回迁指挥部村民回迁工作。

(五)机构设置

(1)综合处

负责局内日常政务工作的组织协调;负责会务、文秘、档案、机要、保密、文印、信息政务、对外宣传、目标管理、督查督办工作;负责全局综合性政策文件的调研、起草;负责全局资产财务、外联接待、后勤保障等机关服务工作;负责局内思想教育、纪检、党建、群团、工会、编制、法制、人事、劳资、计生、安全、信访、应急等工作;承担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许江涛  电话:0371-86198769 

(2)市政工程建设处

负责组织编制全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生态水系、园林绿化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指导区财政投资的道路、桥梁、雨水、污水、供水、供气、供热、交通设施、通讯、生态水系、绿化等工程的组织实施;负责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生态水系及园林绿化的协调监督工作;组织协调依附城市道路的配套建设同步施工工作。

负责人:袁  伟  电话:0371-86198887 

(3)建筑业市场监管处

负责拟定建筑业市场管理的中长期发展规划、行业政策和建筑业技术政策并监督执行;负责拟定质量安全管理相关政策;审查报批或核准建筑施工、工程监理等企业资质并监督管理;负责工程勘察设计单位资质和从业人员执业资格管理;负责建筑施工队伍、监理及中介机构的管理工作;负责建筑行业劳保金的收缴、追拨和统筹调剂管理工作;负责建筑市场秩序综合整治和管理、劳务市场管理、信用体系建设;负责对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投标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建筑业企业、监理单位和劳务企业承接任务的统计管理工作;负责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施工许可证的审核发放;负责工程建设标准和强制性标准实施的监督工作;负责基本建设项目方案设计的审查审批;负责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竣工验收备案工作。

负责人:高伟东  电话:0371-60890165 

(4)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处(保障性住房办公室)

负责编制全区住房和保障房的建设规划与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房地产市场管理;负责全区保障性住房计划制定和建设管理工作;负责保障对象的资格准入、退出管理工作;负责保障性住房资金的使用管理;负责房地产市场的动态监测、分析,组织协调和落实有关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负责商品房预售的管理工作,核发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负责商品房预售款和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工作;负责房屋租赁市场管理;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管理和信用体系建设及房地产开发项目管理工作;负责物业服务企业的资质管理;负责房屋产权、产籍的管理工作。

负责人:高运洪  电话:0371-86199268 

(5)环境保护处

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组织编制环境功能区划、环境保护相关专项规划,审核各类规划中的环境保护内容;负责环保专项资金的管理、科技发展、宣传教育、法制建设等工作;负责权限内规划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审批和管理工作;负责建设项目“三同时”管理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承担落实省市下达的污染减排责任目标,核定新建项目的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拟订全区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排污申报登记、排污许可证、污染源限期治理等环境管理制度;负责全区自然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负责人:岳新峰  电话:0371-86199889 

(6)人防工程处

负责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负责审批人民防空工程的规划、设计文件和人防工程、设施的拆除、迁移;组织修建人防指挥工程和公用人防工程;负责人防工程竣工验收、维护管理、加固改造,完善“三防”配套设施,建立人防工程档案;依法审批收取人民防空易地建设费;协同做好城市防空建设、防空通信等工作;组织拟制战时防空袭预案、人口疏散计划、毁伤分析和其他各种保障方案;组织训练人民防空专业队伍;组织城市人民防空演练;负责人防通信、警报设备器材的维护管理;负责防震减灾有关工作。

负责人:校书增  电话:0371-86215262 

 

隶属事业单位

(1)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主要职责:依法对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依法对建设工程质量及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实施处罚;负责组织或参与建设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定期对本地区建设工程质量状况进行统计分析;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马学明  电话:0371-86199588 

质量监督负责人:常守志  电话:0371-86199559 

安全监督负责人:刘明华  电话:0371-86199559 

(2)房屋交易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负责全区房屋登记和发证;负责全区房产测绘工作;负责全区商品房预售受理工作;负责全区房地产档案管理;协助有关部门对房地产登记纠纷进行调查处理。

负责人:高运洪  电话:0371-86199268 

(3)建设工程综合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贯彻执行有关建筑市场和招投标方面的法律法规;收集、存贮和发布招标投标信息、政策法规信息、企业信息、材料设备价格信息、科技和人才信息、分包信息等;负责招标公告发布,投标报名,评标专家库的建设、管理及评标专家的抽取,开标、评标等活动的时间、场地安排和服务,中标结果公示;负责建设工程交易活动中产生的有关资料、原始记录的保存;负责区内市政工程项目实施的组织和管理工作,包括工程设计、施工组织、资金管理和其他有关协调工作;负责协调有关单位进行市政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及移交工作。

(4)建筑节能与科技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建筑节能新技术推广应用,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负责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方案审批、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建设项目建筑节能登记以及建筑工程节能验收;负责全区新型墙体材料、散装水泥的推广应用和日常监督管理;负责新型墙体材料、散装水泥专项基金征收及使用管理,并监督执行;负责制定行业发展规划;指导重点科技项目的研究开发,指导科技成果的转化;负责科技信息化管理工作。

负责人:穆华英  电话:0371-86198995 

(5)环境监察支队

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规章;依法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按规定进行处理;负责辖区内污水、废气、固体废弃物、噪声、放射性物质等排污费的征收工作,负责排污费年度征收预算的编制以及排污费、统计报表的编报汇审工作;参与生态破坏事件和环境污染事故、纠纷的调查及处理;参与污染治理项目年度计划的编制;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负责人:李建升  电话:0371-86198926

(6)环境监测站

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环境保护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参与制定区域环境监测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对实验区内环境空气、地表水、土壤、固体废物、噪声等环境要素进行定期监测,对工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承担建设项目及限期治理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的竣工验收监测任务;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负责人:何  栋  电话:0371-86198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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