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71380004/2015-00046 | 主题分类:组织机构/下设机构/机构职能 | |
发布机构: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管理委员会 | 关 键 词:下设机构,综合执法局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5-12-14 | 发布日期:2015-12-14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一)机构职能
负责城市管理工作,行使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城市绿化、城市规划建设、环境保护、文化市场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及相关监督检查、行政强制职能;负责协同相关部门做好交通运输、食品药品等方面的综合执法工作;负责市政设施、园林绿化的管养、环卫保洁工作;负责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负责水务管养、防汛等工作;承担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办公地址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南院)
(三)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371—86198136
传 真:0371—86198106
(四)领导分工
任立公:局长,主持全面工作。联系电话:0371-86216669
秦新东:副局长,分管局综合执法方面工作。联系电话:0371-86198306
李 刚:副局长,分管局市政方面工作。联系电话:0371-86198708
王宏坤:局长助理,分管“城市精细化管理服务”、督查督办及“爱国卫生运动”等方面工作,并做好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联系电话:0371-86198576
(五)机构设置
(1)综合处
处长:连震海 联系电话:0371-86217666
主要职责:负责局系统日常政务工作的组织协调;负责会务、文秘、档案、机要、保密、文印、信息政务、对外宣传等工作;负责全局资产财务、外联接待、车辆管理、后勤保障等机关服务工作;负责局系统思想教育、纪检、党建、群团、工会、编制、人事、计生、劳资、安全、信访、应急工作;承担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政策法规处
处长:叶治国 联系电话:0371-86211718
主要职责:负责拟定依法行政工作规划,完善依法行政执法制度;负责执法人员执法资格证办理、年审等工作;负责行政执法业务的培训;负责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与备案工作;负责重大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案件的审核、听证和备案工作;承办局机关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和行政诉讼的应诉代理工作;负责行政处罚案件统计及归档工作;负责暂扣物品入库、出库的审核工作;负责行政审批项目的办理工作。
(3)督查督办处
处长:肖国良 联系电话:0371-86198307
主要职责:负责区内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与管理维护工作;负责城市管理问题投诉举报的受理、督办;负责对城市管理部件、事件、问题的信息采集、统一受理,并分类指挥派遣、跟踪督办;负责对责任主体问题的处置情况进行分析、评价、考核;负责目标管理、督查督办,建立完善各项考评机制;负责对局内各部门及执法人员依法履职情况进行监督和督办;负责执法队伍队容风纪、办公秩序、路段管理等的监督;负责综合执法和市容环境卫生层级管理的督查督办及考评工作;负责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工作。
(4)市政环卫处
处长:韩书成 联系电话:0371-86198216
主要职责:负责起草城市市政环卫设施管理养护行业技术规范;参与编制城市道路、桥涵、垃圾中转站等市政环卫设施的大修、中修及养护维修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资金使用计划;负责市政环卫设施的大修、中修等项目的立项、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施工监督、工程质量监督、竣工验收与移交等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城市新建道路、桥梁、垃圾中转站等市政环卫设施及其他管线建设的竣工验收与移交工作;依法组织征收城市道路临时占用费和挖掘修复费;会同相关部门审批与监督占用城市道路施划停车泊位;负责城市道路范围内各类标志牌的设置管理工作;负责道路清扫保洁、垃圾收运处理等环境卫生工作的监督管理及技术培训;负责城市道路照明、景观照明、霓虹灯、门头牌匾、户外广告设置等市容景观、城市公共空间景观的监督管理。
(5)水务园林处
处长:马明路 联系电话:0371-86198690
主要职责:负责水务管养、水政、防汛等工作;负责全区水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和水资源的统一管理;负责取水许可、水资源费征收和有偿使用;负责水资源调度、水资源保护和节约用水工作;承担防汛抗旱、城市防汛、河道整治等工作;负责水土保持、农村水利工作;牵头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协调处理水事纠纷;会同做好水生态、水环境建设管理工作;参与重大水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全区城市道路、公共游园内树木、绿地养护工作的监督管理。
(6)爱卫办
副主任:刘艳红 联系电话:0371-86198818
主要职责: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具体承担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六) 隶属单位
(1)综合执法监察支队
支队长:朱华杰,联系电话:0371-86198789
主要职责:负责行使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城市绿化、城市规划建设、环境保护、文化市场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及相关监督检查、行政强制职能;负责协同相关部门做好交通运输、食品药品等方面的综合执法工作。
(2)市政管养中心
主任:朱亚兴,联系电话:0371-86198156
主要职责:负责市政设施的日常管理工作,承担道路、桥涵、污水泵站、排水等市政设施的监管、维修、养护和修复工作;负责道路照明和景观照明的日常管理工作,承担照明设施的维修养护工作;负责道路清扫保洁和垃圾收集清运工作,承担公厕、垃圾中转站等环卫设施的管理、维修工作,负责建筑垃圾的处置管理工作;负责城市道路、公共游园内的树木、绿地的管养工作。
(七)联系单位:
市城市管理局、市园林局、市水务局、市爱卫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