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区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主要职能

索 引 号:416052074/2015-00001主题分类:组织机构/机构职能/机构职能
发布机构:郑州市中原区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关 键 词:组织,机构,职能
文    号成文日期:2015-12-16发布日期:2015-12-16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中原区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主要职能

一、受区政府委托,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二、负责国家房屋征收与补偿法律法规和政策贯彻执行工作,草拟并报请本区实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规范性文件; 

三、负责编制全区房屋征收计划,拟定补偿方案;

四、负责房屋征收的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宣传、解释咨询工作;

五、负责辖区具备资质的房屋征收实施单位的监督、协调工作;

六、负责处理辖区拆迁遗留问题及涉及信访户的稳定工作;

七、负责辖区房屋征收及委托的实施机构及其人员的监督管理工作;

八、拟定辖区房屋征收决定公告,报区政府发布;

九、组织辖区房屋征收调查,订立补偿协议;

十、负责组织房屋征收区域内被征收房屋评估工作;

十一、负责全区房屋征收补偿资金的管理使用工作;

十二、受区政府委托,负责本区房屋征收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及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工作;

十三、负责辖区房屋征收与补偿数据信息统计和档案资料管理工作;

十四、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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