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能

索 引 号:005267134/2015-00001主题分类:组织机构/机构职能/机构职能
发布机构:郑州市中原区民政局关 键 词:机构,职能
文    号成文日期:2015-12-16发布日期:2015-12-16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机构职能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民政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区民政事业发展战略和中长期发展规划;推动全区民政工作的改革与发展。

(二)负责全区社团的登记、年度检查和管理;监督社团活动,查处社团组织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而以社团名义开展活动的非法组织。

(三)负责全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和年度检查;查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四)贯彻落实各类优抚对象优待、抚恤、补助标准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亡抚恤标准;审核报批、褒扬革命烈士;负责申报评残追烈工作。

(五)组织指导全区的拥军优属、拥政爱民活动;协调处理军地、军民关系和纠纷;督促检查双拥政策、法规的落实。

(六)负责全区退役士兵、特一等伤残军人的接收安置工作,开展军地两用人才培训、开发使用工作;负责贯彻落实中央有关军队无军籍退休职工接收安置及军工(遗属)的各项政治、生活待遇工作;负责军工各项经费分解下达及监督管理。

(七)组织、协调全区抗灾、救灾工作,做好灾情预报,组织核查灾情;筹措、拨发和管理救灾款物、组织救灾捐赠物资;组织指导灾区开展生产自救、协调有关部门落实灾区优惠政策。

(八)贯彻落实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有关法规、条例、政策;建立和实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组织、指导全区扶贫济困等社会互助工作。

(九)提出加强和改进基层政权建设的意见和建议;指导村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村务公开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制定城乡社区建设和社区服务规划并组织实施。

(十)负责承办内地公民的婚姻登记工作;指导婚姻管理工作,倡导婚丧习俗改革。

(十一)负责全区镇、街道办事处行政区划的设立、撤销、更名和界线的变更及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拟订全区行政区域规划,并组织实施。

(十二)贯彻落实地名管理法规;负责全区地名命名、更名的审核、报批;指导、规范全区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负责全区公开出版的标准地名图书资料的审核工作。

(十三)承办与接壤县(市)、区的边界线勘定工作;组织、协调、指导镇、街道办事处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协调处理镇、街道办事处间的行政边界纠纷。

(十四)负责全区老年人、孤儿、五保户等特殊困难群体权益保护的行政管理工作;负责全区残疾人的权益保障工作;指导全区社会福利单位、福利设施的建设和管理;拟订全区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负责全区收容遣送工作;贯彻落实社会福利企业认定标准和扶持保护政策,维护社会福利企业及残疾职工的合法权益。

(十五)贯彻落实殡葬管理法规并组织实施;推行殡葬改革,指导全区殡葬单位的管理工作。

(十六)拟定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加强老龄工作的宏观管理;维护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

(十七)负责民政经费的管理与使用;对局机关国有资产进行管理和监督;负责民政计划、统计和内部审计工作。

(十八)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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