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农办〔2015〕90号
郑州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做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宣传推介工作的
通 知
各县(市、区)农委: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宣传推介工作的通知》(农办加[2015]19号)的精神,请各单位按《通知》要求做好年度休闲农业宣传工作安排,发动辖区内休闲农业企业准备相关材料,积极响应、踊跃参与国家、省、市休闲农业各级宣传活动,现将有关材料要求通知如下:
1、请于2015年12月21日前完成“春节到农家过大年”精品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线路报送工作;
2、于2016年1月25前完成“早春到乡村去踏青”精品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线路报送工作;
3、于2016年4月20前完成“初夏到农村品美食”精品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线路报送工作;
4、于2016年7月20前完成“仲秋到田间去采摘”精品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线路报送工作;
5、做好辖区内休闲农业企业资料自我上传工作,重点是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点)和星级示范企业的资料上传工作。
邮箱:zzggnyzdk@163.com
联系人:黄 巍
电 话:0371-65361105
附件:《农业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宣传推介工作的通知》
2015年12月16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