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统文〔2015〕157号
郑州市统计局:
你局《关于对地方统计调查项目审批的请示》(郑统〔2015〕59号)已收悉。根据《河南省地方统计调查项目管理工作办法》的规定,同意你局为了满足市委、市政府宏观决策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的需要,拟继续执行上年度审批的《郑州市金融业统计报表制度》、《郑州市行政事业单位、社团及其他单位调查方案》和《郑州市社会物流统计核算与报表制度》, 调整《郑州市交通运输邮电业统计报表制度》、《郑州市民生福利评价监测综合统计报表制度》。
《交通运输邮电业统计报表制度》设置基层年报表1张,基层定期报表3张;《郑州市金融业统计报表制度》设置基层定期报表1张;《郑州市行政事业单位、社团及其他单位调查方案》设置基层定期报表2张;《郑州市社会物流统计核算与报表制度》设置基层年报表3张;《郑州市民生福利评价监测综合统计报表制度》综合年报表2张(各项制度所设置报表的表号、表名、调查频率、报送单位等详见附表)。
《郑州市交通运输邮电业统计报表制度》“运输业务完成情况”(ZZD201表),“汽车”指标项下增加“其中:冷藏保温车(辆、吨位)”。《郑州市民生福利评价监测综合统计报表制度》“郑州市民生福利评价监测统计表”(ZZMS301表)和“各县(市、区)民生福利评价监测统计表”(ZZMS301-1表),“每万城镇人口当年实际解决廉租房套数”指标更名为“每万城镇人口当年实际解决公共租赁住房套数”,“城市燃气普及率”指标更名为“城镇燃气普及率”。
省统计局批准的报表应在规定位置载明法定标识,法定标识依次为表号、制定机关、批准文号和有效期等内容。你局设置的报表制定机关为郑州市统计局,批准文号为本文文号。年报报表有效期至2016年6月,定期报表有效期至2017年1月。
特此批复。
2015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