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67521/2015-00001 | 主题分类:组织机构/机构职能/机构职能 | |
发布机构:郑州市中原区交通运输局 | 关 键 词:职能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5-12-18 | 发布日期:2015-12-18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一、职责调整
(一)将原区交通局承担的职责划入区交通运输局。
(二)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三)取消公路养路费、航道养护费、公路运输管理费、公路客货运附加费、水路运输管理费、水运客货运附加费等交通规费的征稽职责。
(四)增加指导监督辖区道路运输管理工作职责。
(五)增加负责内河交通安全管理,维护内河交通秩序职责。
(六)加强统筹城乡交通运输协调发展职责,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大力发展农村交通,加快推进城乡交通一体化。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交通运输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全区交通运输发展战略、规划。
(二)编制全区交通运输行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安排公路运输和发展规模、速度和比例,并监督实施。
(三)会同有关部门培育和管理交通运输市场和交通基础设施市场,建立完善信息、服务体系,引导交通运输行业优化结构,协调发展。
(四)指导监督辖区道路运输管理工作;依照授权,负责管理和保护公路用地和公路设施,依法查处各处违章利用、侵占、污染、毁坏路产的行为;负责全区地方交通战备工作,保证国家战略物资、紧急物资的运输;组织实施全区重点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质量和监督。
(五)负责全区公路及其设施的建设、养护和管理工作;指导城乡客货运输的衔接协调工作。承担全区交通运输工程建设市场监管责任。组织实施全区交通基础设施重点工程建设;协调区域内各类交通工程建设;负责工程质量、工程定额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区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工作。
(六)负责内河交通安全管理,维护内河交通秩序。
(七)负责全区交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
(八)负责交通方面的对外经济技术合作、经济贸易工作。
(九)编制全区交通科研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重大科技项目开发,推动行业科技进步。
(十)负责本系统思想政治工作、思想作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职工队伍建设。
(十一)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