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区档案局责任追究及“一案双查”制度

索 引 号:752290450/2015-00048主题分类:综合政务/档案/政策法规/规章
发布机构:郑州市中原区档案局关 键 词:档案,规章,制度
文    号成文日期:2015-12-19发布日期:2015-12-19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中原区档案局责任追究及“一案双查”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对档案执法行为的监督检查,有效预防和依法依纪查处档案执法人员在档案执法检查过程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依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一案双查,是指在违法案件中,对涉案人员违法违纪行为进行调查,并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其分管领导的责任。

第三条  一案双查由局领导班子按照职责分工实施。

第四条  档案执法人员实施档案检查,应按《档案法》、《档案法实施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执行。

第五条  对违法违纪执法人员的证据、线索,以及涉案人的有关情况,应当遵守保密工作纪律,不得泄露、传播。

第六条  对发现执法人员涉嫌违法违纪或失职渎职行为的事实或证据,隐瞒不报,或者隐匿、销毁有关线索、证据的,将按相关法律、法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并调离执法岗位。

第七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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