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区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信息公开指南

索 引 号:416052074/2015-00017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规划计划
发布机构:郑州市中原区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关 键 词:工作信息,规划计划
文    号成文日期:2015-12-19发布日期:2015-12-19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中原区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信息公开指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规定,为了更好地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财政信息公开服务,制定本指南。本指南每年更新一次。

    一、工作机构:郑州市中原区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

    办公地址:中原区市场街71号

    办公时间:上午8:30至12:00; 下午14:30至17:30

    夏        季:上午8:30至12:00; 下午3:00至18:30

    联系电话:0371-67639363

    监督电话:0371-67639363

    传真号码:0371-67639363

    通讯地址:郑州市中原区市场街71号

    邮政编码:450007

    电子邮箱:zyqcqb@126.com

  二、目录编排体系

    中原区征收办信息公开目录使用电子文档方式编排、记录和存储各类信息,主要含以下要素: 

序号  索引号  信息内容  公开形式  生成日期  发布机构  详细信息

1、索引号。索引号是为了方便信息索取所编排的信息编码。每条信息有唯一的信息索引号。信息索引号由“地区及部门编号”、“信息分类号”、“信息生成年号”、“信息顺序标号”四组代码构成。

   2、公开内容。简要描述公开信息的内容。

   3、公开形式。公开形式是指征收办公开信息的种类,主要分为主动公开和免于公开两类。

三、主动公开

   (一)公开内容

    中原区征收办向社会主动公开下列主要信息:

    1、区征收办工作机构的领导名单;

    2、区征收办内设机构及其主要职责;

    3、规范性文件;

    4、依法公开的其他信息。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的区征收办信息,本机关将主要通过以下方式主动公开。

1、郑州市中原政府门户网站。

2、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

  (三)公开时限

    属主动公开范围的信息,本机关将自该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监督部门投诉。

    此外,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监察机关举报或通过法律途径加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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