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封市市场发展局机构职能

索 引 号:706517183/2015-00001主题分类:组织机构/机构职能/机构职能
发布机构:登封市市场发展局关 键 词:机构职能
文    号成文日期:2015-12-22发布日期:2015-12-22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登封市市场发展局机构职能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市场建设和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负责全市市场体系总体发展规划和商业网点布局,指导市场的培育、建设和发展;
3、负责市场资源的开发利用,组织实施新建市场的论证、审批和接受辖区内其它市场举办主体的委托,做好相关市场的物业管理和综合服务工作;
4、负责所辖市场的日常运营、行业管理、经营秩序、环境卫生和安全工作,按照有关规定收取市场服务费用;
5、承担政府出资、联办及自办市场建设、改造、维修、资产管理工作,对辖区内非政府出资兴办的市场实行行业指导;
6、负责划行归市,配合有关部门取缔马路市场和乱摆摊点工作;
7、提供交易场所和服务,开展储运、信息、配送等方面的有偿服务;
8、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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