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302948/2015-00001 | 主题分类:组织机构/机构职能/机构职能 | |
发布机构:登封市档案局 | 关 键 词:登封市档案局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5-12-22 | 发布日期:2015-12-22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登封市档案局成立于1980年8月19日,为市委、市政府直属机构,机构规格相当于正科级,登封市档案馆与市档案局合署办公,机构规格相当于副科级,隶属于中共登封市委办公室。
主要职责:
(1)依据《档案法》规定和市委、市政府授权制定全市档案工作管理办法、规章、制度,查处违反档案法规的案件。
(2)监督、指导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企事业单位档案工作。
(3)指导全市档案业务理论与科学研究,组织全市档案专业人员业务培训。
(4)组织指导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和向社会提供服务工作。
(5)组织全市档案法规宣传活动,开展档案工作对外交流。
(6)接收进馆单位档案,征集社会散存档案。
(7)科学地管理、保护馆藏档案。
(8)编辑出版档案史料。
(9)开展档案利用服务工作。
(10)完成市委、市政府和市档案局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