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粮食局主要职责

  • 索引号:005252143/2015-00010
  • 主题分类:组织机构/机构职能/机构职能
  • 发布机构:郑州市粮食局
  • 关键词:组织,机构,职能
  • 文号
  • 成文日期:2015-12-22
  • 发布日期:2015-12-22
  • 体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郑州市粮食局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郑州市委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人民政府职数转变和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郑发〔2014〕30号),设立郑州市粮食局,为市政府组成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职责。

    (二)加强对粮食战略性问题的研究,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完善粮食储备体系,健全粮食监测预警体系和应急机制,加强对粮食购销和市级储备粮的管理,对县(市、区)储备粮的指导协调,加强粮食收储供应安全保障相关工作,提高我市粮食供应保障能力。

    (三)加强粮食依法行政和行政执法工作,维护我市粮食流通秩序,确保粮食安全。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粮食流通和粮油储备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研究提出现代粮食流通产业发展战略的建议,拟定全市粮食流通体制、地方粮油储备管理体制、国有粮食企业改革方案及管理规章,并监督执行。

    (二)研究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市粮食调控和地方粮油储备中长期规划、粮油总量流通宏观平衡计划,承担粮油监测预警、应急和市级储备粮油行政管理责任,研究提出动用市级储备粮油的原则和建议。负责市级应急体系建设,完善粮食应急保障制度。负责全市粮食系统国家安全工作。

    (三)负责全市粮油收购资格的核查、管理工作,指导协调最低收购价政策性粮食购销工作,指导全市军粮供应和粮食产销合作活动;研究拟定市级储备粮油规模、总体布局和收购、销售计划,审批市级储备粮油轮换计划并监督实施。

    (四)制定全市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制度。监督检查《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及国家有关政策的贯彻落实、市级储备粮油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情况,监督检查粮食经营者从事粮食收购、储存、运输、政策性用粮购销活动,以及执行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情况。

    (五)负责全市粮食流通市场体系建设和科技进步、技术创新、产业升级工作、制定全市粮油加工业发展规划,指导粮油加工行业管理和质量、计量、标准管理、监督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打击粮油商品生产经营中的假冒伪劣行为。

    (六)指导行业利用外资、引进技术设备及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工作;制定全市粮油仓储、加工等流通设施建设规划和技术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管理粮食流通设施市级投资项目。

    (七)指导全市粮食系统财务和内部审计工作;指导全市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工作;负责市粮食局直属企事业单位的财务和内部审计工作,监管市粮食局直属企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

    (八)拟订并监督执行全市粮食流通和市级储备粮油管理的政策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拟订市粮油质量检验制度及有关技术规范;按照有关规定,审批市级储备粮代储企业资格。

    (九)指导全市粮食产业化经营、多种经营、连锁经营、 “三产”发展、主食厨房工程、放心粮油工程、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工作;负责培育发展全市粮油食品产业化龙头企业。

    (十)负责全市粮食系统职业道德教育、政风、行风建设及精神文明建设;指导行业安全生产、信访稳定工作;管理市粮食行业协会、经济学会等社团组织。

    (十一)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管理、人事;组织实施全市粮食系统教育发展规划,指导行业教育培训工作。

    (十二)负责全社会粮食流通统计、粮油产业、粮油基础设施建设统计及粮油价格信息监测工作。

    (十三)指导各县(市、区)各项粮食业务工作、监督检查依法治粮工作。

    (十四)做好已取消行政审批事项的服务和监管工作。

    (十四)承担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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