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司法局政务信息公开目录

索 引 号:005266975/2015-00027主题分类:综合政务/信息公开指南
发布机构:郑州市中原区司法局关 键 词:指南
文    号成文日期:2015-12-23发布日期:2015-12-23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区司法局政务信息公开目录

一、机构简介:

1982成立中原区政府成立司法科,1988年成立区司法局,主管全区司法行政工作的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政府序列县级单位,核定政法专项编制30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3名。内设机构有办公室、政治部、法制宣传教育科、律师公证管理科、基层工作科和社区矫正科。全区12个司法所为区司法局派出机构。郑州市中原区法律援助中心和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公证处属司法局的两个直属部门。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法治区办公室)设在司法局法制宣传教育科,设有专职副主任1名。

二、主要职能: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司法行政工作法方针、政策;制定全区司法行政工作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全区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检查全区各行业法制宣传和依法治理工作。

(三)指导全区司法所建设、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负责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四)指导、监督全区社区矫正工作。

(五)指导、监督全区律师工作和法律顾问工作。负责全区律师工作机构和执业证年审(检)注册初审工作。

(六)指导、监督全区公证工作。

(七)监督管理全区法律援助工作。

(八)负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指导全区司法行政系统队伍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职业道德建设工作;负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队伍的培训工作。

(九)贯彻执行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有关决定和意见;组织开展依法治区工作。

(十)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领导班子成员及分工:

李文智局(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局全面工作。

马淑娟(副局长)负责区法律援助、公证、律师等工作。分管区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律管科。

翟延国(副局长)负责局绩效考核、组织人事、财务管理、后勤保障、支部建设等工作,负责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社区矫正、司法所建设、基层法律服务等工作。分管局办公室、基层科。

    崔义勇(纪检组长)负责局纪检监察、信访稳定、平安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

谢朝晖(依法治区专职副主任、局办公室主任)负责普法依法治区、宣传教育等工作,负责局办公室日常工作。分管依法治区办公室、局宣教科。

董香云(区法律援助中心主任)负责区法律援助中心日常工作。

三、内设机构及主要职责:

(一)办公室:拟订全区司法行政工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督促实施;负责局机关文秘、档案管理、网络信息、统计保密等工作;负责局机关行政、后勤管理等工作;负责管理局机关和局属单位行政和事业经费;负责局机关所属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预决算、财务管理和政府采购工作;负责平安建设工作。

(二)政治部:负责管理区司法行政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党建、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工作;负责局系统计划生育和工青妇等工作;督查全区司法行政系统落实区委、区政府各项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的情况;督查局机关和所属单位干部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遵守纪律情况。

(三)法制宣传教育科:负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年度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计划的制定与实施;负责全局的法制宣传新闻报道工作;负责新闻发布工作;负责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的理论调研工作;负责在全区公民中开展普及法律知识教育工作;负责局机关行政复议、应诉工作。

(四)律师公证管理科:指导和管理全区律师、公证、法律顾问工作;组织律师、公证人员培训;协助市司法局对辖区律师、公证员执业执照的年审、注册;负责执行违法违规执业惩戒制度。

(五)基层工作科:指导全区司法所、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和对全区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会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指导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工作。

(六)社区矫正科:指导、监督和检查全区社区矫正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拟订全区社区矫正工作发展规划、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对社区服刑人员的刑罚执行、管理教育和帮扶工作;指导开展社区矫正社会工作和志愿者服务。

四、下设机构及职责

(一)郑州市中原区法律援助中心:贯彻执行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和《河南省法律援助条例》;组织、指导、协调本辖区的法律援助工作,受理、审查和批准法律援助申请;指派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援助志愿者等办理法律援助事务;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活动;管理法律援助业务档案;开展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法律援助工作。

(二)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公证处:贯彻执行国家公证法规;负责依法办理全区范围内的国内经济、民事公证事项;接受指派或自主向符合条件的当事人提供公证援助;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五、派出机构及职责:

十二个司法所:郑州市中原区司法局须水司法所、郑州市中原区司法局绿东村司法所、郑州市中原区司法局棉纺路司法所、郑州市中原区司法局中原西路司法所、郑州市中原区司法局航海西路司法所、郑州市中原区司法局秦岭路司法所、郑州市中原区司法局建设路司法所、郑州市中原区司法局三官庙司法所、郑州市中原区司法局桐柏路司法所、郑州市中原区司法局汝河路司法所、郑州市中原区司法局林山寨司法所、郑州市中原区司法局西流湖司法所。

司法所主要职责是:指导和管理辖区人民调解工作;指导辖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负责辖区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负责辖区刑满释放人员的帮教安置工作;负责辖区社区矫正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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