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66975/2015-00019 | 主题分类:组织机构/机构职能/机构职能 | |
发布机构:郑州市中原区司法局 | 关 键 词:职能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5-12-23 | 发布日期:2015-12-23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司法行政工作法方针、政策;制定全区司法行政工作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全区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检查全区各行业法制宣传和依法治理工作。
(三)指导全区司法所建设、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负责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四)指导、监督全区社区矫正工作。
(五)指导、监督全区律师工作和法律顾问工作。负责全区律师工作机构和执业证年审(检)注册初审工作。
(六)指导、监督全区公证工作。
(七)监督管理全区法律援助工作。
(八)负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指导全区司法行政系统队伍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职业道德建设工作;负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队伍的培训工作。
(九)贯彻执行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有关决定和意见;组织开展依法治区工作。
(十)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