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封市行政服务中心机构职能

索 引 号:75837978X/2015-00009主题分类:组织机构/机构职能/机构职能
发布机构:登封市行政服务中心关 键 词:机构职能
文    号成文日期:2015-12-23发布日期:2015-12-23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登封市行政服务中心机构职能

1、制定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2、对进驻中心服务窗口、工作人员的管理和考核;

3、对进驻的各类行政审批、行政许可及收费事项的审核,上报调整、审定,对事项办理情况进行协调、督查、汇总上报;

4、对进入中心服务项目和人员的确定、调整,对服务项目办理情况进行协调、督查;

5、对中心工作人员违规违纪行为的投诉;

6、对各基层便民服务机构进行业务指导;

7、受理投资人的政策咨询;

8、投资人提出的代办范围内的审批服务事项;

9、组织相关单位召开联审联批会议;

10、组织相关单位联合勘验现场;

11、督促协调各相关单位在承诺时限内办结有关事项;

12、涉及重大项目及事项向有关领导汇报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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