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具体职责是:
1. 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2. 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3. 负责住房公积金的统一核算,指导、监督分支机构的内部核算;
4. 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5. 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6. 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7. 拟订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
8. 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机构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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