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83441/2015-00026 | 主题分类:组织机构/下设机构/机构职能 | |
发布机构:郑州市上街区教育体育局 | 关 键 词:机构职能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5-12-24 | 发布日期:2015-12-24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负责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实行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对学生进行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等方面的教育。
负责依法制定学校章程,并按照章程自主管理。
负责制定学校教育发展规划,并抓好组织实施和落实工作。
负责按照教育主管部门发布的指导性教学计划、教学大纲,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
负责依据国家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教学计划、课程设置等方面的规定,决定和实施本校的教学计划,组织教学评比、集体备课,对学生进行统一考核、考试等。
负责学籍管理并对学生实施奖励或处分。
负责依法制定本校教师及其他职工聘任办法并对教师及其他员工实施包括奖励、处分在内的具体管理活动,依法聘任、解聘有关教师和其他工。
负责聘任、培训、考核教师,依法奖励或处分教师和其他职工。
负责科学管理、合理使用学校的设施和经费,并积极筹措资金,改善办学条件。
负责维护学校、师生的合法权益,有权打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教育教学活动进行非法干涉。
依法接受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检査指导和人民群众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