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街区矿山街道办事处机构职责

索 引 号:005283644/2015-00001主题分类:组织机构/机构职能/机构职能
发布机构:郑州市上街区矿山街道办事处关 键 词:上街区矿山街道办事处主要职责
文    号成文日期:2015-12-24发布日期:2015-12-24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上街区矿山街道办事处机构职责

  区矿山街道办事处为区人民政府派出机构,受区政府委托,行使政府管理职能。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组织本辖区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和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

(二)参与检查、督促新建改建住宅区的公共建筑、市政建设配套项目的落实、验收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对公共建筑、市政配套设施的使用进行管理监督;

(三)组织实施上级党委和政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规划,开展治安保卫,人民调解工作;

(四)指导、帮助居民委员会开展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和其他工作;

(五)开展便民利民的社区服务,帮助待业人员和再就业人员安置工作;

(六)兴办社会福利事业,做好社会救助和其他社会保障工作;

(七)开展计划生育、劳动和社会保障、环境保护、统计、教育、文化、卫生、科普、体育等工作;

(八)维护老年人、未成年人、妇女、儿童、残疾人和归侨、侨眷、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

(九)开展拥军优属,做好国防教育、民兵预备役和兵役工作;

(十)负责辖区内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防火救灾工作;

(十一)参与管理外来暂住流动人员;

(十二)领导街道经济工作;

(十三)向区人民政府反映居民的意见和要求,处理群众来信来访事项;

    (十四) 办理区人民政府交办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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