峡窝镇“四加强”清欠农民工工资

索 引 号:005291548/2015-00021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发布机构:郑州市上街区峡窝镇人民政府关 键 词:综合,工作,工作动态
文    号成文日期:2015-12-24发布日期:2015-12-24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峡窝镇“四加强”清欠农民工工资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制定清欠工作实施方案,成立由书记任组长的清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劳动保障所,及时受理民工诉求。

      二是加强部门联动。明确由劳动保障所牵头,村镇办、农办、综治办、派出所各司其职,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自行组织检查队伍,对分管行业或区域 进行日常检查。

      三是加强摸底排查。镇清欠领导小组成员分别深入辖区内的建筑装饰、加工制造、餐饮服务等企业等开展摸底排查,掌握实情,做到早报告、早预防、早处置,督促欠薪业主自觉发放农民工工资,严防群体上访事件发生。

      四是加强考核问责。把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纳入到党风廉政考核,对工作组织落实不到位、监管责任不落实、工作进展缓慢、欠薪处理不力的进行通报批评,情况严重的严肃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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