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9508X/2015-00990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发布机构:中牟县水务局 | 关 键 词:综合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5-12-24 | 发布日期:2015-12-24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近日,有举报称万洪路堤里小清河桥两侧与曹宋桥两侧侵占堤防种植绿化树木,水政监察大队接到举报及时到达现场进行处理。
经调查举报情况属实,系某青岛园林建设有限公司在堤里小清河万洪路桥与曹宋桥两侧种植绿化树木。通过执法人员1天时间的现场测量勘验,共占用堤防1441.7平方米。鉴于该公司违法事实清楚,执法人员按照执法程序现场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改正通知书》、告知当事人侵占堤防是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的。当事人次日到水政监察大队接受询问调查,目前案件正在处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