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9508X/2015-00270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规划计划 | |
发布机构:中牟县水务局 | 关 键 词:政务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5-12-24 | 发布日期:2015-12-24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一、加强学习,全面提高职工素质,运用所学的理论指导实践,使河道管理工作逐步走向法制化和正规化的轨道。
二、加大水法律法规的宣传,提高防汛和水忧患意识。进一步开展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增强人民群众对水法律法规的理解,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严厉打击破坏河道违法案件,强化日常对堤防的巡查力度,认真做好巡查记录。
四、配合中小河流治理,加强与建设单位沟通、协调、通力合作,协助解决在工程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五、对河道内非法排污、乱倒、乱种等现象进行摸底排查。
六、认真做好全县范围内危桥的排查及统计工作,为我县桥梁改造工程做好铺垫。
七、为防止群众在河里游泳发生危险,在河边醒目地方悬挂“禁止游泳”的标志。
八、按时完成局党委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