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740721110/2015-00003 | 主题分类:组织机构/下设机构/机构职能 | |
| 发布机构:中牟县狼城岗镇人民政府 | 关 键 词:机构 |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5-12-24 | 发布日期:2015-12-24 |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1、负责本乡镇党委、人大、政府日常工作;负责起草文件、材料和会议组织及有关决议的落实、督办、信息收集和报送工作。
2、负责纪检、监察、组织、宣传、统战、民族宗教、群团、文秘、信访接待等工作。
3、做好机关档案管理、保密工作、财会工作等机关日常行政事务管理和服务。
4、完成乡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