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牟县环境保护局岗位管理制度

索 引 号:416211581/2015-00012主题分类:综合政务/承诺事项/责任追究
发布机构:中牟县环境保护局关 键 词:责任追究
文    号成文日期:2015-12-24发布日期:2015-12-24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中牟县环境保护局岗位管理制度

中牟县环境保护局岗位管理制度

 一、树立正确的思想观念和良好的职业道德,认真学习业务知识,不断提高业务素质,提高工作效率。

 二、严格遵守环保局各项规章制度,坚守工作岗位,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

 三、服从组织管理和安排,团结协作,相互支持,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本科室所承担工作任务。

 四、接电话要礼貌用语,待人接物要文明礼貌、不卑不亢、落落大方。

 五、严格履行请销假制度。因事、病不能上班者,请假一天以内由科室负责人及主管领导签字批准,一天以上由科室负责人、主管领导及局长签字批准,科室负责人请假必须经局长签字批准,并报督查人员登记,无请假条、无领导签字视为旷工。

 六、工作期间不准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外出办事须在外出登记簿上注明外出原因及归来时间并由科室负责人签字批准。否则,按旷工处理。

 七、上班期间,中午不准饮酒。

 八、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依法秉公办事,坚决杜绝吃、拿、卡、要等现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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