荥阳市供销社机构职能

索 引 号:005291011/2016-00002主题分类:组织机构/机构职能/机构职能
发布机构:荥阳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 键 词:机构职能
文    号成文日期:2015-12-24发布日期:2015-12-24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荥阳市供销社机构职能

1、指导全市供销合作社的改革与发展,组织全系统资产、资金、资本、资源的整合优化和管理。

2、领办、创办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为农村合作组织发展搭建服务平台。

3、负责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和烟花爆竹的经营管理,搞活农村商品流通,建设新农村现代流通网络。

4、行使再生资源行业管理职能,再生资源市场监管。

5、履行社有资产出资人代表职能,依法享有资产收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权利。负责全系统社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和保值增值。

6、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社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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