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91441/2015-00064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电子政务 | |
发布机构:荥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 关 键 词:电子政务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5-12-24 | 发布日期:2015-12-24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电子政务平台日常运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建设电子政务平台管理,提升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水平,确保政务平台高效、稳定、安全运行,根据上级电子政务平台日常运行管理有关规定,结合我单位实际,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成立电子政务平台服务中心,负责网络系统软硬件的日常维护管理、公文信息的处理发布等工作,并对单位办公自动化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章 工作职责
第三条 办公室负责文件的签收、登记、传递、归档,发文的审核、印制和转发;负责领导重要日程和通知的起草、转发;负责重点工程的更新审核和机关考勤情况的录入。
第三章 网管员及操作员管理
第四条 要自觉遵守各项工作制度,上班期间一律不得在电子政务网专机上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严禁玩游戏、上网聊天、炒股票、看电影等。
第五条 要自觉服从电子政务网管理的有关规定,不得擅自更改专用网络内每台计算机的IP地址参数,如确需更改的,须经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进行。
第六条 网管员负责对本单位电子政务网的网络设备、计算机系统软硬件等进行日常维护和管理,系统一旦发生故障,要及时维修,确保网络设备始终处于良好状态。
第七条 要坚持文明上网。利用电子政务网微机上网查询资料时,要自觉遵守互联网的有关规定,不得在网上浏览含有反动、封建迷信、色情、赌博、暴力、恐怖、教唆犯罪等内容的网站。
第八条 要积极参加市里组织的专业知识培训班。
第四章 安全保密管理
第九条 网管员和操作员的帐号及密码属于机密,所有权限都明确到专人负责,为了确保整个系统的安全稳定,密码一定要严格保密,不得告知他人,如发现密码泄露,要立即更新。
第十条 网管员、操作员如变动需及时通知乡电子政务平台服务中心备案,新接任人员应及时更新账号和密码。
第十一条 电子政务网采用专线,网管员应定时进行清理杀毒。
第十二条 所有涉密文件和信息不得在电子政务网内随意发布。
第十三条 要加强计算机及网络安全保密知识教育,遵守保密纪律和保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