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416193125/2015-00001 | 主题分类:组织机构/机构职能/机构职能 | |
发布机构:荥阳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中心 | 关 键 词:机构职能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5-12-24 | 发布日期:2015-12-24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荥阳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中心(挂荥阳市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办公室牌子),是主管全市房地产工作的市人民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为: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郑州市有关房地产管理和住房制度改革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市有关房地产管理和住房制度改革方面的政策;
(二)负责拟定全市房地产发展战略和相关政策;
(三)负责全市住房制度改革工作,负责制定住房制度改革的具体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房改资金的归集、管理和使用;
(四)负责编制全市房地产中长期发展规划;编制全市住宅建设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负责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负责全市危旧房改造工作;负责全市经济适用房及廉租房的建设与管理;负责对全市住房困难户的调查、认定工作,制定"解困"方案;
(五)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全市房地产市场,依照规定的职权划分,负责全市房地产转让、抵押、租赁、拍卖、赠予、置换、中介、评估和商品房销售工作;负责全市房产中介服务组织资质管理;参与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方案的制定工作;
(六)负责全市房屋权属管理;核发房屋所有权证及他项权证;负责房产测绘管理工作;统一管理全市房产产籍档案;负责城市个人建房和异产毗连房屋管理;
(七)负责全市物业管理的行业管理;研究制定全市物业管理的发展规划;负责全市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企业等级评定和住宅小区达标验收工作;负责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的归集、管理和使用;指导、协调、监督业主委员会的组建和运作;负责城市房屋修缮管理工作;
(八)负责全市房屋安全管理和房屋安全鉴定工作;负责全市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的管理工作;
(九)组织协调房地产管理及住宅发展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编制房地产业技术进步规划、计划并指导实施;负责本系统综合统计工作;
(十)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