荥阳市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索 引 号:416193002/2015-00039主题分类:农业、畜牧业、渔业、林业、水利、粮食/畜牧业/业务信息/其他
发布机构:荥阳市畜牧局关 键 词:畜牧业,业务信息
文    号成文日期:2015-12-24发布日期:2015-12-24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荥阳市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为杜绝养殖环节病死动物进入流通环节,保障食品安全,我局采取多项措施,强化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监管工作并取得了显著成效。

1、与养殖场签订“不准屠宰、出售、抛弃病死动物”告知书、承诺书。

2、大力宣传政府对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的补贴政策,同时宣传经营病死动物受到刑罚的典型案例。

3、大力推进育肥猪和能繁母猪保险政策,降低养殖风险。

4、成立专门的无害化处理监督小组,与保险公司联合对病死猪进行无害化处理,二者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确保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到位。

5、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经营病死动物的违法行为。

自2015年元月至今,我市生猪养殖场参加保险的有46家,全市共无害化处理病死猪2248头,与往年相比,无害化处理数得到了明显提高。全市未发生经营病死猪和私自抛弃病死猪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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