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91580/2015-00001 | 主题分类:组织机构/机构职能/机构职能 | |
发布机构:荥阳市刘河镇人民政府 | 关 键 词:机构职能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5-12-24 | 发布日期:2015-12-24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1、负责镇政府日常文书的处理,承担镇党委文件和镇政府文件的起草、修改、校核和印发工作。
2、负责镇政府工作日程安排,组织协调各种会议和重要活动,做好服务工作。
3、围绕镇政府中心工作,组织开展调查研究,收集、整理和上报有关重要信息,提出工作建议或方案,供党政领导决策参考。
4、负责镇政府工作部署与落实的督促检查,传达和督办党政领导班子的决定事项或领导的批示。
5、综合协调机关各科室之间的工作和各村的综合管理事务,当好党政领导的参谋助手。
6、负责与上级领导机关的联络与沟通,做好上级领导机关、各有关单位负责同志来镇政府的接待工作和其他重要接待任务的协调工作。
7、负责信访接待工作,协助党政领导处理突发性事件,及时向上级领导机关反映群众的意见和重大社情。
8、负责镇党委印章和镇政府印章的管理与使用,负责机关各科室印章的刻制、启用、废止等管理工作,转开各类介绍信。
9、负责机关办公物资的采购和保管、后勤服务、安全保卫等行政事务工作。
10、承办镇党委、镇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