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416048833/2015-00034 | 主题分类:组织机构/机构职能/机构职能 | |
发布机构: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荥阳管理部 | 关 键 词:机构职能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5-12-24 | 发布日期:2015-12-24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一、负责本行政区内的单位和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登记、个人贷款发放。提取使用等管理工作。
二、及时上报中心要求的各种报表及资料。
三、负责银行帐、单位账和个人明细表的核对。
四、负责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单位的催建、催缴工作和逾期贷款的催收工作。
五、积极宣传、贯彻落实,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有关政策法规。
六、完成年度工作任务。
七、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