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91388/2015-00004 | 主题分类: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督/统计/业务信息/统计从业资格认定 | |
发布机构:荥阳市统计局 | 关 键 词:业务信息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5-12-24 | 发布日期:2015-12-24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的有关规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等统计调查对象中承担经常性政府统计调查任务的人员,必须取得统计从业资格,持有统计从业资格证书参加继续教育培训。现将有关办理事项公布如下:
一、报名时间及所需资料
每年4月至7月。报名时需携带身份证复印件两份、一寸免冠彩照两张,填写《统计从业资格申请表》一式两份(从网上下载自行填写)。
二、培训内容
《统计基础知识与统计实务》、《统计法基础知识》。
三、培训时间
报名结束后,根据郑州市要求另行通知。
四、考试及领证时间
每年九月份第三周周日考试。成绩合格后,颁发《统计从业资格证书》,领证时间另行通知。
五、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荥阳市统计局法制科(索河路中段,财政局西侧统计局五楼)。
联 系 人: 霍艳艳
联系电话:64669027